清流县林业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林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批)和审核(批)后的监管内容和程序。 省厅将在现有网上行政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林政业务应用系统(林地模块)”的开发建 设 , 做到项目审核审批的高效、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认真组织“回头看”,确保治理成效( 2020 年 1月 9 月底)。 重点检查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是否依法查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八)全面总结( 2020 年 10 月)。 形成 清流县林业局 关 5 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林专项治理工作报告,于 2011 年 10月底前报省 、市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林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 要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认识,把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林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举措,作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依法治林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要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保护林地的职责,从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我省森林覆盖率不下降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认真查纠当前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查处各类工程建设违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林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要及时向 县委 、 县 政府汇报,结合当地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做到统一思想。 要拨付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林专项治理工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林政资源管理、森林公安、纪检监察、计划财务、行政执法、造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责,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6 任务。 (三)求真务实,依法查处各类工程建设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工程建设未批先占、不批也占、少批多占林地行为以及化整为零审核审 批林地的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批准征占用林地项目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无证采伐林木的行为 ( 四)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要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积极协调当地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各地应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对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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