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面积测量技术规程修改稿内容摘要:

房产面积测量 报告的 样式见附录 E 18 附录 A 房屋产别分类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含 义 编号 名 称 编号 名 称 10 国有房产 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 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 11 直管产 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 (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12 自管产 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构建的房产。 13 军 产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 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20 集体所有房产 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 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0 私有房产 指私人所有的房产。 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 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1 部分产权 指按照房改政策,职工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 40 联营企业房产 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 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50 股份制企业房产 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60 港、澳、台 投资房产 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70 涉外房 产 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 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80 其他房产 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19 附录 B 房屋建筑结构分类表 分 类 内 容 编号 名 称 1 钢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2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 、钢筋混凝土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梁柱采用钢、钢筋混凝土构架建造。 3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 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4 混合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5 砖木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 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 6 其他结构 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 如竹结构、砖拱 结构、窑洞等。 20 附录 C 房屋用途分类表 编号 名 称 内 容 1 住 宅 指供人们居住用的房屋。 如成套住宅、集体宿舍、酒店式公寓等。 2 别 墅 指商品房小区内独 幢 、独户的低层住宅。 3 办 公 指所有机关、公司、 团体等从事办公以及为办公配套服务所用的房屋。 4 商 业 指从事商业和各类经营业务活动及为人们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如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宾馆、酒店、 公寓式酒店、加油站、照相馆等。 5 工 业 指独立设置的从事生产活动所用的房屋。 6 教 育 指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从事教学所用的房屋。 如教学楼、实验楼、校 内图书馆、食堂等。 7 医疗卫生 指各类医院、 门诊部、卫生所(站)、检(防)疫站、保健院(站)、疗养院、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防疫、检验所用的房屋。 8 体 育 指体育场、馆、游泳馆、射击场、跳伞塔等从事体育所用的房屋。 9 军 事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机关、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所用的房屋。 如营房、阵地、基地、机场、码头、工厂等所用的房屋。 10 交 通 指铁路、 公路、民航、航运等 从事 运输的房屋。 11 仓 储 指用于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用房。 12 车 库 指用于停放机动车所用的房屋。 13 人防车库 指平时作为车库,战时作为人防所用的房屋。 14 非机动车库 指用于停放非机动车的房屋。 15 杂 屋 指各类用于存放 杂 物所用的房屋。 16 市政设施 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 17 文化娱乐 指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从事文化娱 乐活动所用的房屋。 18 园林绿化 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苗圃、花圃、花园、风景名胜、防护林等所用的房屋。 19 会 所 指小区内供业主活动的房屋。 20 物业服务用房 指小区内供物业服务使用的房屋。 21 社区用房 指 供社区使用的房屋。 22 共 用设施 指 为多 幢 服务的 共 用部位及人防配套设施。 23 宗 教 指寺庙、教堂等从事宗教活动所用的房屋。 24 监 狱 指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等所用的房屋。 25 其 他 指不属于以上范围的房屋 21 附录 D 房产测量草图示例 房 产测量草图 测量号 结 构 幢 号 层 数 户 号 层 次 坐 落 北 测量单位 测量员 测量日期 22 附录 E 房产面积测量报告的样式 ⑴ 报告概况 报告编号:房 产 测( )字第 号 一、 委托单位: 二、 项目概况: a) 名称: b) 坐落: c) 类别: d) 结构: e) 层数: f) 建筑面积: 三、 测绘类别: 四、 测绘日期: 五、 测绘依据: 1国 家 标 准 : 《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 2020 2《 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 3委托方提供的各项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施工许可证、规划竣工测量报告等有关 建房证件(复印件);施工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一套; 门牌号证明。 23 ⑵ 房产测绘项目委托书 房屋测绘委托书 测绘 单位 : 我方需要办理 测绘,特委托贵单位 按国 家 标 准 《房产测量规范》及《 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坐落于 区 路、街、巷 号,项目名称: 阳台状况: 的 房屋进行实地勘测,出具测绘成果。 我 方 负责提供测量所需的下列资料: 协助贵 单位 工作人员完成测绘, 自愿按物价局核定的价格缴纳测绘费用。 特此委托。 预交: 委托人: (签章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4 ⑶ 房产面积计算说 明 房产面积计算说明 一、测量依据 1. 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 》 GB/179862020。 2. 《 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 3.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本报告中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上所示尺寸为点中(轴线)尺寸,墙体厚度按 m计算,阳台外边线为实线的阳台为封闭阳台,阳台外边线为虚线的阳台为不封闭阳台。 三、面积计算 1.本报告是根据委托 方 的要求,采用手持式红外线测距仪对房屋进行实地丈量,根据实际尺寸绘制分层分户平面图。 2.建筑面积是采用建设部认证的 软件计算及分摊。 四、其它 1. 本报告所述面积,是指按现场勘测该房产的实际建筑面积、 房屋登记 面积以登记 部门确认 的 面积为准。 2.本报告为测绘成果,不能作为权属证明。 3.本报告是委托方 申请房屋登记的必要件,在办理房屋 登记时,与其它有关资料一并交 房屋登记部门。 4.我 方 与委托方没有利害关系或偏见,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或偏见。 5.本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保证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测量成果和计算成果是客观、公正、准确和规范的。 我 方对 报告中涉及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6.本成果报告在正式提交前,已提请委托方检查校对。 7.委托 方 对房 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按《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8. 本报告一式两份, 一份交委托 方申请房屋 登记,一份由测绘单位 存档备案。 测绘单位: 测 绘 员: 年 月 日 25 ⑷ 房屋调查表 测量号 坐 落 产权 人 住 址 规划 用途 实际 用途 产 别 电 话 房屋状况 幢 号 户 号 总层数 所在层次 建筑结构 建成年份 占地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墙体归属 产 权 来 源 东 南 西 北 房屋权界线示意图 附加说明 调查意见 调查者: 年 月 日 26 ⑸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测量号 结 构 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 幢 号 层 数 共有分摊面积(平方米) 户 号 层 次 建 筑 面 积(平方米) 坐 落 勘测: 校对: 复核: 1:200 日期 : N 27 ⑹ 房屋楼层面积对照表 楼层面积对照表 测 量 号 : 房屋坐落 : 层次 层建筑 面 积 层套内 面 积 层阳台 面 积 层公用 面 积 层半墙 面 积 层 高 实际楼层 勘测: 校对: 复核: 日期 : 28 ⑺ 房屋户室面积对照表 户室面积对照表 测 量 号 : 房屋坐落 : 层次 户室号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阳台面积 分摊面积 备注 勘测: 校对: 复核: 日期 : 29 ⑻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案表 测 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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