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内容摘要:

性绩效工资。 (六)工作人员旷工期间按旷工工作日扣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七)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 八、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 2020〕 10 号)下发前,公共卫生与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不得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实施绩效工资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 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48 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 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九、绩效考核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完善 基层医疗 卫生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对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卫生院 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组中职 工代表应不少于 2 人。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 卫生院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及实施意见,将本单位的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 院务会 研究后,经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 卫生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7 (三)严肃纪律,公正公平。 各组 室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 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各组 室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 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绩效工资实施后,各组 室不得擅自发放津补贴及奖金。 十、领导机构 东山卫生院 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工作, 卫生院 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韩亚春 ( 卫生院院长 ) 副组长: 杨 龙 ( 卫生院副院长兼防保组组长 ) 李福明 ( 卫生院临床组组长 ) 组 员: 周朝红 ( 卫生院护士长 ) 兰艳琼 ( 卫生院药房组长) 陶爱琼 ( 卫生院后勤组组长 ) 杨 敏 ( 卫生院会计 ) 马凤芝 ( 卫生院出纳 ) 杨永红 ( 卫生院麻醉药品负责人 ) 马 金丽 ( 卫生院产科负责人 ) 弥勒县东山卫生院 2020年 3 月 1 日 8 弥勒县东山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量化评分表 (一 ) 组室: 姓名: ( 年 月) 内容 要素 等次 标准 分值 评 分 标 准 组 室初评得分 中心考核评分 得分 德 ( 22 分) 政治 道德 A 6 勤奋学习政治理论与业务技术,政治立场较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文明工作,得到职工及 群众一致好评。 B 5 重视政治理论与业务技术学习,政治立场坚定,较重视职业道德修养,礼貌工作。 C 4 能学习政治理论,政治立场基本坚定,重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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