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抽象行政行为内容摘要:

备案; – ( 2)立法范围仅限于授权范围; – ( 3)不得擅自反复运用授权; – ( 4)除非有明文规定,不得再授权。 • 三、立法程序 • 四、对行政立法的控制: • 限制规则: – 禁止笼统授权; – 对授权范围和目的作限定性解释; – 规定行政立法程序; – 正确运用法的一般性原则; – 保障对行政立法的诉讼救济。 第三节 制定其它规范的行为 • 一、性质及种类 • 二、作用及效力 • (一)作用 • 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 • 有利于提高政府机关的行政效率; • 有利于促进和完善行政立法工作; • 有利于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 (二)法律效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主体混乱、随意性大; – 越权严重; – 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 – 缺乏严格的制定程序; – 缺乏法定的救济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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