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009-20xx轨道交通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摘要:

的批次 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 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 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 11 (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 工程验收记录等。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 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结构尺寸、强度及防水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当检验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 12 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 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桥涵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分别按附录的表格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应为表式 C76,各检验批的具体编号应为表式 C76。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式 C77 填写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墩台、梁 等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并应按表式 C78 填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应按 表式 C79 填写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工程完成 后,应将有关工程资料移交总包单位。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 13 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式 C77)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分包项目经理 序 号 检验批部 位、区段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监理 (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检查结论 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 收 结 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 年 月 日 1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式 C78)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技术部门负责人 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分包技术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 批数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验 收 意 见 1 2 3 4 5 6 7 8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 (检测 )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 验 收 单 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 (建设 ) 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 年 月 日 15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式 C791)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竣工日期 序号 项 目 验 收 记 录 验 收 结 论 1 分部工程 共 分部,经查 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 项 3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 项,符合要求 项,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 项 4 观感质量验收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5 综合验收 结论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公章 ) 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 单位 (项目 )负责人 年 月 日 16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表式 C792)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6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施工组织实批方案及施工记录 9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0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1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 新材料、新工艺审查资料及施工记录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核查人为验收组的监理单位人员。 17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 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表式 C793)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安全和功能检查记录 份 数 核、抽查意见 核查、 抽查人 1 地基承载力试验记录 2 桩基无损检测记录 3 桩的钻芯取样检测记录 4 墩台、梁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见证试验报告 5 预应力张拉检测记录 6 梁、板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记录 7 桥梁的动、静载试验记录 8 斜拉索张拉力振动频率试验记录 9 桥涵竣工测量资料 10 环境影响检测报告 11 12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1 核查、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2 核查、抽查人为验收组的监理单位人员。 18 桥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表式 C7941)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质 量 状 况 质量评定 好 一般 差 1 墩、台 2 混凝土梁 3 钢梁涂装 4 桥面系 5 索 塔 6 斜拉索 7 检查设施 8 人行道 9 栏 杆 10 声屏障 11 锥体护砌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观感质量评定为“差”的项目应返修。 19 涵洞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表式 C7942)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质 量 状 况 质量评定 好 一般 差 1 涵 身 2 沉降缝 3 端翼墙 4 锥体及出入口铺砌 5 栏杆 6 7 8 9 10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观感质量评定为“差”的项目应返修。 20 4 桥梁工程 基础工程 明挖基础 一般规定 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境、文物保护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 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围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当基础底面处于软硬不匀地层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应将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2 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粘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3 砌筑基础时,应在基础底面先铺一层 510cm 水泥砂浆。 基础浇、砌筑应在无水情况下施工,混凝土和砌体砂浆终凝前不得浸水。 地基处理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夯或试桩,以确定施工参数及验证地基处理效果,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试夯、试桩资料应完整。 21 换填地基施工中填料比例应准确、搅拌均匀,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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