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申报表讲解内容摘要:

为 非税务登记户则数据来源于“ 税源管理 不动产税源管理 房产登记管理 房产权属转移登记及涉税证明 ”或“ 税源管理 土地税源管理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及涉税证明 ” 权属转移对象 “ 权属转移对象” , 区分“房产登记管理”或者“土地税源管理”不同信息,直接对应转换体现到 “ 契税纳税申报表 ”的一级指标“房屋或土地”。 同时,对于一级指标为“土地”的,不再进行二、三级指标填写;对于一级指标为“房屋”的相应增加二、三级指标,二级指标根据“ 房产权属转移登记及涉税证明”的“权属转移类型”的大类对应转换归并为“增量房或存量房”;三级指标根据 “ 房产权属转移登记及涉税证明”的“房产性质” 进行转换并归并。 以上合并体现为最细项后填入到“ 契税纳税申报表 ”的“ 权属转移对象”。 举例说明: 对新发地上杭农贸广场 B1402进行“房产权属转移登记及涉税证明 ”时,根据该数据来源于 “房产登记管理”模块,系统自动判断一级指标为“房屋”,同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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