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内容摘要:

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 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事故处理的原则: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者,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水利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影响时间长短对工程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该类事故 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由项目法人组 16 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事故的处理是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该类事故 逐级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报告, 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事故的处理是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备案。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该类事故 逐级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报告并抄报水利部, 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事故的处理是由项目法人组 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 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该类事故 逐级向水利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由水利部组织调查。 事故的处理是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事故部位处理完成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第三十 一条“由于项目法人责任酿成质量事故,令其立即改正;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调整项目法人;对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由于设备、原材料等供应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七十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第 137 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 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17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五)单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质量评定时,应从低层到高层的顺序依此进行。 这样可以从微观上按照施工工序和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把好施工质量关,由低层到高层逐级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按顺序和层次递进有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项目质量评定。 四、工程完工质量监督 (一) 单位工程质量核定( 略) (二)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工程项目已按批准设计文件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或因阶段验收在即,需要对已完工程实体进行质量评价时,由质量监督机构根据质量监督的记录和所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在此基础上,形成《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报告》,在报告中要向工程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或质量评价,这个报告和建议是完工验收、投入使用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鉴定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优良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 50%以上的单位工程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优良。 五、保修期内的质量监督 建设工程完工后执行质量保修制和保修抵押金制度。 水利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项目法人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水利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由项目法人划工程合同价款额的 5%的工程款,存入相应的账户,作为质量保修抵押金。 工程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经(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确认后,必须将保修抵押金与利息按期如数退给施工单位。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0 号)第十八条规 18 定“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等级核定为优良的水利单位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工程,为 1年。 (二)其他类别的或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建设工程的保修期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 质量等级核定为合格的水利单位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参照上述规定保修期限增加 1 年。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水利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 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地震、台风、超标准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或因运行管理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填表说明与示例》讲义 19 水利水电工程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具有防洪、灌溉、发电,保护城镇、村屯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 因此。 我们每个水利工作者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都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为了使水利工程能够充分发挥效益,除了在工程立项之初要进行充分的论证,拿出优秀的设计成果外 ,还需水利工程建设者经过不懈的努力,将这些设计成果变成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要求的工程实体。 而将设计成果变成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要求的工程实体,就需要参加水利工程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熟练的掌握国家的有关法规、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水利规范、规程等。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经过可研、立项、初步设计批复,再到施工图阶段后,就已是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阶段。 这个阶段从招标开始,招标后项目法人与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签订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合同。 这些合同签订后,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带着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已签订的各种合同文件等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监督手续办理后,该工程项目就纳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实施阶段。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仅监督项目法人(监理)的质量检查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情况、工程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行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体质量、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内业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展同步等,而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对项目法人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情况进行审核批复。 为什么要对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审核批复呢。 因为工程项目划分是否合理 ,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评定。 而工程项目划分中,又涉及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工程关键部位、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这些术语。 这几个概念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 SL2391999 中的主要术语,评定规程中的内容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中的内容都是围绕这几个概念来进行的。 在学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之前,我们先来熟悉一下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 SL2391999 中的有关内容。 20 第一部分 几个概念、 水电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表及附表、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应填写的附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格的填写 一、几个基本概念 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也可以说是反映工程施工质量的最基本单位。 若干个单元工程组成一个分部工程。 单元有工程有一般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关键部位的单 元工程。 ①主要单元工程,限指《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三)、(五)、(六)的单元工程划分表中加“△”符号的单元工程。 ②重要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一般是指基础工程、地基开挖、地基处理、地下防渗、地基排水、地下建筑物工程等,所有完工后被覆盖而无法或很难再进行检查的工程。 重要隐蔽工程是指主要建筑物中严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隐蔽工程。 ③工程关键部位。 指对工程安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 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应在项目划分时确定。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 重要隐藏工程 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还应由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共同参加,确定其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分部工程。 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 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为主要分部工程。 一般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质量,由质量监督机构复核质量等级。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而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泵站等。 单位工程质量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质量等级。 工程项目,它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 小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可由 23 个单位工程组成。 工程项目名称是指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的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最终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共质量等级。 21 中间产品,指需要经过加工生产的土建类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如经过拌和的砂浆或砼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这里包含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也就是说 无论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其最终的质量评定等级均为合格或优良。 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水利部有关文件规定,经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符合水利部有关评定优质工程条件的,可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优质工程,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评定为省级优质工程的,还可向水利部申请部级优质工程。 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近几年未组织评定优质工程的,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也可直接向水利部的相应主管部门申请部级优质工程。 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依据 依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中的“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 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工程试运行期的试验及观测分析成果。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验、试验成果。 四、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 )单元工程 堤防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按《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中的“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见规程中的 417 页)执行,其它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其单元(或工序)质量达不到上述评定标准中合格规定的,必须及时处理。 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只能评为合格。 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项目法人(监理)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外型尺寸改变或永久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 22 合格处理。 (二 )分部工程质 量评定标准 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 ①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②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优良标准: ①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 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②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非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 ①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②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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