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七大工程加强基层组织脱贫攻坚意见内容摘要:

基础保障 活动阵地建设。 以县(区)为主,通过财政投入、项目整合、部门帮扶、村企共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规划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规范提高一批的要求, 3 年内 80%的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筑面积达 400 平方米以上。 完成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新建的每个村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改扩建的每个村给予 5 万元奖励。 调整村干部报酬标准,自 2017年,村干部月报酬人均达到 1800 元以上。 2018 年,提高到 2020 元以上,并建立村干部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 全面推行财政按一定比例 代缴村级组织负责人养老保险制度,对年度考核为 “ 称职 ” 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县级财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代为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离任或离职后,财政不再承担其养老保险的缴纳)。 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两年获得市级表彰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时落实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 有条件的县(区),可探索给予不是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其他村 “ 两委 ” 委员一定的报酬,参与村级日常事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要求, 2017 年 起,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保障最低标准调整为每村每年 2 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按 4:3:3 比例负担。 已超过 2 万元标准的县(区),超出部分由各县(区)自行承担。 进一步加大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缺编事业单位人员力度,切实改变农村能人不愿进入村干部队伍的现状,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认真落实基层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在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方面,优先考虑基层干部,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为基层干部创造成长条件。 建立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联系村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每名班子成员每季度同联系村的干部开展1 次交心谈心活动,倾听心声,体察苦乐,排解烦恼,释放压力。 乡镇每年组织乡、村干部开展 1 次健康检查。 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引导基层干部掌握心理调适的方式方法。 进一步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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