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20xx年7月27日内容摘要:

保密权 三、税收监督权 •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 •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 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 十、陈述与申辩权 • 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 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 • 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 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您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 10项 义务: •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 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 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 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 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 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 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 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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