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采购文件内容摘要:

可实现厚度为 1英尺 (— )的破拆 .″ (140mm)厚的泥板只需要 45分钟的破拆时间 二、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包 1— 包 5 采购国产产品;包 7 采购进口产品; 2. 样车要求: 包 1 提供样 车 ( 样车 将作为 技术 评审的重要依据),如果有 样车, 请将样车开至指定地点。 包 27 必须提供样品 ,每件样品只能用于一个包组,不能重复作为其他包组的样品 ,且满足以下要求: 对于样品,经评审小组进行耐火试验、敲击、切 割等造成损害的,采购方及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样品保留作为验收标准。 其中绳索类样品只需提供 1米即可。 样品标签必须由厂家黏贴牢固(标签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包组号、样品名称)。 :交货后,供货商应按中标金额 %的比例向采购人交纳仓储费。 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交货时间: 包 1合同签订生效后 4个月内交货;包 5合同签订生效后 2个月内交货;包 7 合同签订生效后 3 个月内交货; :按合同范本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 GPCGD142143HG037F 消防 xf 8.“ 3C”及检验报告要求:文件中的“ 3C”是指 《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检验报告”是指经 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有效检验报告(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 ( 1) ★ 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参数进行响应, 采购文件 中未明确的参数,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必须明确;投标人不得将 采购文件 需求直接复制作为投标文件响应需求,且所报货物的技术需求必须真实,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本需求中出现的工艺、材料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仅起说明作用,不作为限制性条款。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货物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所提供的技术规格要求。 ( 3)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器材的实物彩图。 (适用于包 2包 7) (1)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地区,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配件的 CIF价(广州黄埔港)按中国银行汇率折换的人民币价格、安装调试费、全部设备及配件的外贸进口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外贸代理费、商检费、海关杂费、银行购汇费等)、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相关费用。 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 训等工作中出现货物费用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分项报价表应将以上费用分别列出。 (2)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地区,到岸港必须为广州黄埔港,报关地点为海关广州关区、不办理异地报关。 中标人负责全部进口手续(含免税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采购人提供协助。 中标人不得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 GPCGD142143HG037F 消防 xf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 须知 一、 投标费用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集中采购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招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 价中单列。 中标服务费是 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政府许可收取的采购代理费。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 集中采购机构 交纳中标服务费(以到达 集中采购机构 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函〔 2020〕 1033号 规定收费标准 进 行收取 , 按照中标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中标金额 (百万元) 1以下 15 510 1050 50100 1001000 1000以上 费率 % % % % % % % 例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 400万元,中标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万元 %= ( 400- 100)万元 %= 收费= + = 3. 中标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 一次性 支付 ,收款银行帐号以 集中采购机构 发出的交纳中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二、 采购文件 4. 采购文件 的构成 采购文件 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 澄清更正文件 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 标供应商 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 集中采购机构 发出的 澄清更正 文件等 5. 采购文件 的澄清 更正 集中采购机构 对 采购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 更正 的,于 投标截止时间的 15天 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 采购文件 的 投标供应商 ,报名及购买 采购文件 的 投标供应商 在收到澄清 更正 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 更正 的内容为 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澄清 更正 不足 15天的, 集中采购机构在征得 当时已 报名及购买 采购文件 的 投标供 应商 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 GPCGD142143HG037F 消防 xf 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 集中采购机构 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天 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当时已 报名及购买 采购文件 的 投标供应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6. 投标的语言 投标供应商 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 投标供应商 与 集中采购机构 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供应商 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两种语言不一致 时以中文翻 译本为准。 7.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供应商 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 投标供应商 承担。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 采购文件 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 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 采购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 采购文件 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 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 采购人或 集中采购机构 及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如果因为 投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 采购文件 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 投标供应商 承担。 8. 投标报价 及计量 投标供应商 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除非 采购文件 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 投标供应商 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 集中采购机构 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 应按 采购文件 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形式提交。 交纳办法如下: 1) 采用 银行 转账 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到达 集中采购机构 保证金 账户 ; 开户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帐 号: 399000100100125032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00号金安大厦首层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 GPCGD142143HG037F 消防 xf (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 投标供应商(或代交人) 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 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 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采用 采购文件 提供的格式或 集中采购机构 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天; 3)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天。 担保机构及联系方式: a. 担保机构: 广 东盈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吴梓锷(手机: 13922380992)、区畅(手机: 13822117060)、欧阳洪(手机: 13380217168) 传真: 075722662211 4) 递交投标 (报价) 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 订采购合同并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采购进口产品时适用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为使投标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投标文件格式》“退保证金说明”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及签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采购进口产品时适用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 4)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 5)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 10.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供应商 应编制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和副本 叁 份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或盖章。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 GPCGD142143HG037F 消防 xf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并 加盖公司公章 才有效。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供应商 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 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 投标供应商 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 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集中采购机构 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集中采购机构 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补充、时间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投标供应商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 开标、评标、定标 见 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六、 取消中标人资格的权力 在合同签订前, 采购人 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供货范围有缺漏和存在重大偏差,甚至存在欺诈行为时,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并保留依法追究 违约责任 的权利。 中标人没有按照该须知 银行 履约保 函 , 采购人 有权 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如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同时无效。 七、 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 力 采购人 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对《用户需求书》中列明的货物数量或相关服务的内容,在法定范围内,依法定程序予以增减(增减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货物数量或相关服务的变动可按实际内容变化修正相应的货款金额,但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