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03-(讲仪)tsgr6001-20xx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内容摘要:

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 DN50 的接管、凸缘、法兰和法兰盖板等。 管路(《移动容规》 P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管路包括所有 与 罐体相连接的管与管件。 安全附件(《移动容规》 P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 安全 泄放 装置 、 紧急切断装置、压力 测量装置 、液位测量装置 、温 度测量装置、真空绝热罐体的外壳爆破装置 (以下简称外壳爆破装置 )、阻火器、导静电装置等。 装卸附件(《移动容规》 P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装卸附件包括装卸 阀门、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等。 (《移动容规》 P3) 移动式压力容器 的设计、制造、 改造、维修 、使用、 充装、 检验 检测和监督管 15 理等,应当严格执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同时还 应 当 遵守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其他相应规定; 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 制造、改造、维修 、使用、充装单位 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以下简称检验机构 )等,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输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 察工作,监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执行。 移动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基本参数。 :罐体(大型钢制无缝气瓶)和运输车辆。 : 罐体、管路、安全附件、装卸附件等。 :压力、温度、公称直径、罐体壁厚。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移动容规》 P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 安全 泄放 装置 、 紧急切断装置、压力 测量装置 、液位测量装置 、温 度测量装置、真空绝热罐体的外壳爆破装置 (以下简称外壳爆破装置 )、阻火器、导静电装置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管路和装卸附件。 (《移动容规》 P2) :包括所有 与 罐体相连接的管与管件。 :包括装卸阀门、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用主要设备、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和主要设施。 : 压缩机和泵等。 : 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 : 紧急切断装置、装卸用管和电子记录卡管理系统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常用装卸工艺流程。 ( 管束式集装箱 ) 装 卸 工艺流程。 氢气从压缩机和 /或纯化系统通过止回阀 (1)和主截止阀 (2)、遥控切断阀门 (3)进入总管。 总管可以分成若干支管 ,供给散瓶、集装格、氢气长管拖车等不同充装区 ,每个支管均应设截止阀 (6)。 遥控切断阀门 (3)是在充装地点发生危险时可以通过就地的紧急按钮 (4)切断气源。 遥控按钮也可以设置为压缩机停车。 如果压缩机 /纯化系统不提供分析 ,可以 16 在总管上安装一个氧分析仪 (5)。 充装区的总支管中氢气通过止回阀 ( 10)进入各充装排。 总支管上应设置压力表 (8) ,也可增加一个压力报警 (9)或压力记录仪。 止回阀 (10)的设置是确保在其他某个充装区发生破裂事故时不会产生倒流。 长管拖车充装。 充装期间检查氢气长管拖车阀和接头是否泄漏。 (罐式集装箱) 装卸 工艺流程。 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泵充装 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压缩机充装 17 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泵卸载 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压缩机卸载 18 (罐式集装箱) 装卸 工艺流程。 冷冻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气化升压充装 冷冻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低温泵充装 19 D3 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包括组织机构、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相应的工作记录等应当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的有关要求。 内容 移动式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以下内容 :(《移动容规》 P36) (1)贯彻执行 《移动式 压力容器 安全监察 规程 》 和 移动式 压力容器有关的 安全技术规范; (2)建立健全移动式 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3)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建立移动式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4)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使用、装卸、改造、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5)组织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 (6)制定移动式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计划, 督促安排落实移动式 压力容器 定期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 (7)向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机关 和主管部门报送当年 移动式 压力容器数量 及 变 更 情况的统计 报告、 定期检验实施情况 报告、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处理情况 报告 等 ; (8)按照规定 报 告移动式 压力容器事故 ,组织、参加移动式 压力容器事故 的应急 救 援 、事故 调查和善后处理 ; (9)组织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 作 业 人员 的教育培训; (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移动容规》 P36) 充装单位应当对充装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使质量保证体系有效实施,并且按照以下要求实施各项制度: (1)根据所充装介质的危害性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进入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与阻燃的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2)易燃 、易爆、有毒介质 (注 61)的充装系统应当具有充装前置换介质的处理措施及其充装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并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窒息、中毒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处理故障、维修等活动,必须由 2 名以上 (含 2 名 )的操作人员进行作业,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4)在指定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 (5)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 20 注 61:本规程所指有毒介质的判定按照 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规定,以下同。 卸载单位 的安全管理要求(《移动容规》 P37) (1)卸载单位应当对卸载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且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 (2)卸载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3)卸载单位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书; (4)卸载单位应当按照卸载介质的危害性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 具和用品; (5)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卸载系统应当具有卸载前置换介质的处理措施及其卸载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并且符合有关规范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6)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窒息、中毒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故障处理、维修等活动,必须由 2 名以上 (含 2 名 )的操作人员进行作业,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7)卸载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防护用品。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要求。 (《移动容规》 P30) 移动式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 移动式 压力容器投入使 用前,应当按要求到 直辖市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使用登记机关) 逐台 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登记标志的放置位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移动式压力容器长期停用或者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移动式压力容器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且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交回使用登记机关。 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要求。 (《移动容规》 P4142) 按《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 TSG R70012020《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定期检验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停运时由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其中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21 使用单位应当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走行装置的定期检验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周期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首次全面检验应当于投用后 1 年内进行,下次全面检验周期 ,由检验机构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表 1 全面检验周期要求确定。 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应附件 A、附件 B、附件 C 要求的超设计使用年限的罐体,其全面检验周期参照安全状况等级 3 级执行。 表 1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 全面检验周期 罐体安全状况等级 (注 1) 定期检验周期 (年 ) 汽车罐车 铁路罐车 罐式集装箱 1 级~ 2 级 5 年 4 年 5 年 3 级 3 年 2 年 年 注 1:罐体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的定 期检验周期 按照所充装介质不同,定期检验周期见表 2。 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瓶式容器 ,或者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瓶式容器规定使用年限的,如果要继续使用,充装 A 组中介质时其定期检验周期为 3 年,充装 B 组中介质时其定期检验周期为 4 年。 表 2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定期检验周期 介质组别 (注 2) 充装介质 定期检验周期 (年 ) 首次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 A 天然气 (煤层气 )、氢气 3 5 B 氮气、氦气、氩气、氖气、空气 6 注 2:除表 2(B)中的介质和其他惰性气体和 无腐蚀性气体外,其他介质均为 A组。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和装卸附件安全使用与定期校验。 综述 罐车的安全附件是专指为了承压罐体能够安全运行而装设在罐体上的一种附属装置,这些同时也是罐车经济运行所必需的构成部分。 按其使用性能或用途可以分为以下三在类型。 22 ( 1)泄放装置 罐车罐体超压时能自动排放压力的装置 ,如全启式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安全阀与爆破片组合安全泄放装置等。 ( 2)联锁装置 为了防止操作失误而设置的控制机构,如紧急切断阀等。 ( 3)计量装置 能自动显示罐车运行中与 安全有关的工艺参数的仪器,如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 罐车装卸人员、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通过对这些附件和仪表的监视和操作来实现和控制罐车的安全运行。 如果这些附件或仪表不齐全、不灵敏,就会直接影响罐车的安全运行。 合格的操作人员 应 会正确地操作和监视这些装置,了解它们的结构、工作原理及其使用管理方面的知识。 安全附件通用要求 ( 《移动容规》 P43) (1)移动式压力容器应当按照 《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及其引用标准、设计图样的要求设置安全附件; (2)安全附件中的泄放装置 (指 安全阀、爆破片泄放装 置 等,下同 )、紧急切断阀的制造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并且按照规定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其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 (3)安全附件中的泄放装置、紧急切断阀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文件; (4)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5)安全附件出厂时应当随产品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并且在 产品 的明显部位 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 (6)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及有关安 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7)进口泄放装置、紧急切断阀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其产品的基本安全要求、性能参数等应当符合 《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的规定。 安全附件的选用要求 (1)安全附件与介质接触的材料应当与罐体内介质相容; (2)真空绝热罐体的安全附件应当满足低温性能要求,接触液氧或者氧气的安全附件的内表面应当进行 脱脂 处理; (3)单独安全阀不能保证可靠工作时,应当选用安全阀与爆破片组合装置 (串联或者并联 ),采用组合装置结构时,除满足 《 移动式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的要求外, 23 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规定; (4)爆破片装置不宜应用于经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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