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秘密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保密。 引外,对于不宜于对外的信息,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确立为“内部使用”的资料,参照本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绝密 —— 是指一旦泄漏会使公司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信息或成果,包括;公司核心技术秘密、技术诀窍。 机密 —— 是指理一旦泄漏会使公司遭受危害和较大损失的信息,包括:公司的产品模型及开发方法、产品开 发、市场营销等各类工作计划、公司内部重要文件。 保密 —— 是指一旦泄漏会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信息,包括;产品销售情况,用户名单及其分布,用户需求信息,限于一定范围阅读的公司内部文件等。 内部使用的信息或成果 —— 是指一旦泄漏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可能的信息或成果,只限于内部员工阅读的公司内部文件。 保密期限,一般分为三级:永久保密、长期(二十年)和短期(五年)。 密级和保密期限划定后,应在信息或成果的承载物上标注出。 第十条 密级、保密期限确立后,被指定人及时整理该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资料,搜集整理所有消息 或成果承载物,在确定没有其他拷贝或复制件的基础上,用统一外包装封装,加盖密级标记后交公司行政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由此形成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档案材料。 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资料及移交工作。 第十一条 保密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对交接来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档案材料,根据其密级和保密期限于档案卷宗封面加盖保密印章,登记、编号后统一放置保密资料专门存放处保存,并建立台帐登记,重要的资料柜实行双钥匙制度。 公司各部门要设立保密资科柜,用于存放各部门经常运用的或暂时无法交存公司行政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档案材料,该资料拒应由专人管理。 第十二条 绝密、机密级商业秘密档案材料的借阅,必须经公司知识产权负责领导批准;保密级商业秘密档案材料、内部使用文件资料的借阅,必须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资料的借阅应持借阅批准书到资料保管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确定借阅时间,使用后立即归还,不得延期,更不得交与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 绝密和机密商业秘密档案材料的复印,必须经公司知识产权负责领导批准后,由原制作公 司(如已存档由资科保管员)交复印室复印,。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