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发展项目iv-1区陆域形成及软土地基处理工程综合管理体系内审计划(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至受审核部门,受审核部门在收到报告后,须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完成期限,并填写《内审不合格 /不符合报告》 ()中的“纠正措施及计划”栏目的内容,在经审核员认可后,发送给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按纠正措施计划进行跟踪验证。 ( 4)如受审核部门已按期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由该部门负责人在《内审不合格 /不符合报告》 ()中“纠正措施实施情况”栏如实填写实施情况,并通知审核小组组长,由该审核小组组长本人或其委派的本小组审核员进行纠正措施完成情况验证,并 将验证意见填入《内审不合格 /不符合报告》 ()中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验证”栏。 ( 5)对已做出计划且逐步实施的纠正措施,如果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须由受审核部门向审核小组长报告请求延期,并知会项目经理。 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发展项目 IV1 区陆域形成及软土地基处理工程(三标段 第二合同段 ) 3 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发展项目 IV1 区陆域形成及软土地基处理工程(三标段 第二合同段 ) 4 内审记录表 编号: 审 核 日 期 序号 受审核部 门 不合格事项描述 整改跟踪 已整改 未整改 1 经理室 2 总工室 3 工程部 4 HSE 部 5 质检、质 保部 6 合约部 7 技术部 8 综合部 页 注:改进要求在选项栏作 “√ ”标记;整改跟踪在选项栏作 “√ ”标记。 审核人: 整改跟踪人: 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发展项目 IV1 区陆域形成及软土地基处理工程(三标段 第二合同段 ) 5 内审检查表 编号: 审 核 日 期 序号 受审。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发展项目iv-1区陆域形成及软土地基处理工程综合管理体系内审计划(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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