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内容摘要:
通级社团。 “三星级社 团”以上社团为达标,对于五星级以上社团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其社团负责人该学期综合测评分别予以 1~3 分德育加分,该社团还可推荐 12 名优秀干事,分别予以 ~ 分德育加分。 学校将推荐“五星级社团” 分别参与省、市优秀学生社团及优秀社团活动评比。 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可参与江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并推荐参评“省、市优秀社团干部”;对于不达标社团负责人不予德育加分。 第四十四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和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 受本办法规定、我校社团联合会及校团委的规定和指导; (三)财务制度混乱;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五)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 (六)不达标社团; (七)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 学生社团连续两学期被评 为普通级社团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 条例 自 2020年 12月开始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制定,由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江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职责 为认真贯彻我 校 党委提出的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团工作,配合我 校 的 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 ,进一步 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职能, 提升学生社团管理 水平 ,使我 校学生 社团活动真正起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外活动的重要载体 ,根据《江南大学学生 社团管理办法》特此制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 、学生 社团 联合会 是 在校党 委领导 下,校团委,与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共同配合指导的学生社团管理组织 ,负责管理协调全校 学生 社团及各院 (系 )社团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其 工作和 活动,并定期进行 学生 社团评估。 二 、学生社团联合 会机构包括:主席 1 名 、副主席 14 名 、主席助理 12名 、秘书长 12 名 、办公室 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 、 新闻宣传部 、组织 监察 部、对外联络部 、财务 设备部各设部长 1 名,副部长 2 名等。 三 、学生社团联合会 实行委员会制,全委会由主 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负责人和各 校 级社团负责人组成,由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负责人组成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 由主席同意后,呈报 校 团委指导老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 、 主席、副主席、 秘书长、各部部长 由 社团联合 委员会选举产生 或 由 校团委 考查任命 ,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 主席助理、各部副部长由主席和各部部长聘任产生。 五 、 社团联 合会 主席团 (一) 主席, 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内部工作,传达校团委工作指示和任务,协调社团与社团,社团与社团联合会及其他部门的关系。 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 ( 1) 提名学生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 ( 2) 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 ( 3) 定期召集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大会; ( 4) 代表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外开展工作; ( 5) 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并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常设机构人员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 ( 6) 审核 学生社团联合会全部经费的分 配和使用; ( 7) 其他 由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执行的职权。 (二) 副主席、主席助理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分管不同部门,协调 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审批社团大型活动申请,赞助申请及活动总责,代表主席和各部出席各社团活动及会议。 (三)秘书长, 由团委干部担任,负责全面指导、管理学生社团联合会和社团工作。 六、办公室, 负责社团联 合会 文字工作,包括做好会议记录、协助各部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拟订会议通知,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每学期初负责收集各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并汇总制表; 2. 负责指导做好新成立社团的申请、填表工作; 3. 负责学期末收集各社联各部门及社团的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做好全校学生社团的总结; 4. 负责协助社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 5. 负责各 社团活动场地的租借。 6. 指导各社团做好每学年初社团注册、社团 会 员登记,指导各社团做好活动记录; 7. 负责社团办公室和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 8. 负责学生社团的档案管理 ; 9. 配合主席团协调社团联合会各部门; 10. 完成 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七、财务设备部, 负责社团联 合会 及各学生社团的财务及设备 管理。 1. 任何学生社团的财务收入(包括会费、社会赞助、创收款)均由财务部统一入帐;资金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下 设会计及出纳各 2 名; 2. 负责对各协会活动预算进行审核,按通过后的预算给予报销活动支出; 3. 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 社团联合会、校团委 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将财务情况向各社团公开一次; 4. 负责向各社团主管财务的同学解释财务制度; 5. 负责登记社联及各社团的设备,定期检查; 6. 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八、 新闻 宣传部 , 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宣传。 1. 每学期至少在校 宣传栏对全校学生社团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宣传; 2. 负责建设校社团联合会网站 3. 负责做好与兄弟院校学生社团的宣传交流; 4. 负责 指导各学生社团作好宣传和 协助学校规范管理学生社团在校宣传栏张贴的海报、通知及宣传板等; 5. 负责定期向 《 江南大学报 》 、《江大青年》等刊物 编辑部做好各社团稿件的投稿 工作。 6. 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的影响,及时、客观、多渠道、全方位、高起点地宣传学生 社团的工作。 九、组织监察 部 ,负责各协会常规活动,中、大型活动的考核评估 1.。江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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