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项目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集团富裕项目 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 2)绝密级的技术 、经营 资料,只限于 主管总 经理或主管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部门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总经理批准的需要部门的人员。 (五)、使用部门 和人员 必须做 好使用 过程的 保密工 3 作,办理登记手续。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或复制,复印复印或复制需要由行政人资总监批准,合同、协议、重要技术资料及重要财务资料需要集团总经理或项目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六)、电话、计算机的保密 1)通适内容不得涉及秘密。 2)存有涉 密内容 的计算 机网络 、外 存储设 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 3)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管理。 (七)、对外宣传、通讯、会议的保密 1)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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