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的规范化管理内容摘要:

,应遵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三阶梯镇痛原则。 非药物疗法可在慢性疼痛治疗全过程中的任一时点予以使用。 可供选用的方法有外科疗法、神经阻滞疗法、神经毁损疗法、神经刺激疗法等。 药物疗法与非药物疗法宜结合使用 ( 五 ) 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 选择适当的镇痛药物和剂量 选择适当药物是基于每个疼痛患者的疼痛类型和疼痛强度与目前治疗的相互作用而定。 如癌痛属长期治疗计划,应按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三阶梯治疗方案来指导使用镇痛药。 应按疼痛强度分别给予相应阶梯的药物,如轻度 疼痛用一阶梯药物,重度疼痛选三阶梯药物。 2. 选择给药途径 WHO 最初制定的首选途径为口服给药,近年来出现了芬太尼透皮贴剂等新剂型,因此目前我们认为应改为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 此类方法简单,易于掌握,患者愿意接受,是药物治疗的首选给药途径。 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患者可经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 对于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肌肉注射或经静脉注射给药;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 3. 制定适当的给药间期 根据药 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不仅可能提高药物的镇痛疗效,还可减少不良反应。 如各种盐酸或硫酸控释片的镇痛作用可在给药后 1 小时出现, 2 ~ 3 小时达高峰,可持续 12 小时;而静脉给,可在 5 分钟内起效,持续 1 ~ 2 小时。 治疗持续性疼痛,定时给约是非常重要的,如芬太尼透皮贴剂的镇痛作用可在给药后 6 ~ 12 小日;/出现,持续 72 小时。 因此每三天给药一次即可。 4. 调整药物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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