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装设计采购合同内容摘要:

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 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在配饰摆放完毕后,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 不相符或存在毁、损的情况,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条款 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但乙方设计师必须进行现场指导;灯饰等需配有安装说明书。 测试验收时,甲、乙双方及销售部门应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 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包干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整)。 1)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计费、安装费、摆放费、搬运费、交通费、装修费、配饰物品费及相应税费等乙方履行合 同所需全部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的确定:配饰单位需提前以此限价为上限做配饰方案。 配饰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乙方项目阶 段出差次数:方案及购买产品目录汇报,次数按本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交资料进度确定。 由于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现场配合次数,则每次¥ 1000/人 .如由于乙方设计失误、不明确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项目需要配合增加出差次数,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收到乙方相应阶段正式发票付款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相应阶段费用。 配饰到场安装、摆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及最终的 配饰清单和物品交接签收手续,甲方自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完成验收交接及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收到乙方依本合同第二条提交的阶段性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在 2 天时间内提出相应意见,并对乙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相应指示。 甲方迟延的,合同履行期相应顺延。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甲乙双方经确认的实 施配饰清单再次进行变更)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内,按合同金额与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内容,如数向乙方支付各阶段费用。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摆放条件的 5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作好进场摆 放的准备。 若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进场摆放,导致工期顺延,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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