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机构反洗钱报送主体资格申请及机构信息变更管理规程(试行内容摘要:

情况变更表》内容,在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中完成报告机构名称或总部注册地变更、合并或拆分关系建立、注销已撤销报告机构等工作;根据《报告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为新成立机构分配用户信息。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妥善保管报告机构提交的《报告机构基本情况登 记表》、《报告机构基本情况变更表》原件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查询。 第十七条 报告机构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反洗钱报送主体资格、变更机构信息,影响反洗钱工作正常开展的,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相关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 7 - 第十八条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依照本规程制定辖区内报告机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规程由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规范文件和报告机构行业扩展情况适时修改。 第二十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 8 - 附 1 报告机构总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公章: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处负责人签字: 日期: 公章: 报告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一部分 报告机构总部基本信息 1.报告机构总部名称 2.报告 机构类别编号 3.报告机构总部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 第二部分 报告机构总部负责反洗钱工作部门联系信息 4.负责部门名称 5. 传真 6.负责人姓名 7.办公电话 8.移动电话 9.联系人姓名 10.办公电话 11.移动电话 12.通信地址 省 市 街道 号 13.邮编 第三部分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生成银行卡组织等机构的报告机构编码,反洗钱中心负责生成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报告机构编码) - 9 - 填表说明 一、本表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请务必用正楷完整准确填写,电话和传真还须写明区号和分机号码(若有)。 二、请根据本机构业务类别选择本表“报告机构 类别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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