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长沙移动通信工程建设全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摸底工作,并与省公司沟通,初步摸底次年网络建设规模; 规模分解:计划部牵头会同网络部、市场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省公司下达的建设规模,结合省公司分配原则,制定并分解年度任务,向各区县(市)分公司下达业务网建设需求收集、上报任 务。 需求确认:各区县(市)分公司结合辖区内用户投诉、业务发展、覆盖需求等因素, 按计划部要求 按时提交计划部组织内审。 第 16 条 制定网络建设规划 审核需求: 计划部组织网络部及各需求单位进行规划预审,若规划预审结果满足省公司相关规划要求,则由计划部呈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给省公司计划部,由省公司进行最终规划审核。 若预审结果不能满足省公司相关要求,则由各区县(市)分公司重新上报需求,计划部进行复审直至满足省公司要求。 下达规划: 省公司进行规划审核,将建设规划下达给长沙分公司后,由计划部将规划明 细传达给网络部、市场部、工建中心、网优中心、各区县(市)分公司、各设计单位,项目立项完成,由规划阶段进入选址阶段。 第 17 条 完成选址、签约 下达选址任务: 网络部收到计划部转达的建设规划后,根据建设规划和进度要求,在 5 日 内向各区县(市)分公司下达选址、签约任务, 8 同时反馈给计划部、市场部、工建中心。 室分、 WLAN 选址队伍分配: 各区县(市)分公司根据网络部下达的选址、签约任务,分配好参与选址、协调工序的施工单位, 并以部门级工单报工建中心审批 , 为防止各施工单位选址数量突破招标工程量,各区县分公司在工建中心审批工单之前 不得 安排选址。 注:由于宏站选址队伍 是网络部进行分配,且不需要涉及后续工程施工,故各区县不需报工建中心。 完成选址签约: 各区县分公司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建设前期的选址、谈判、协议签订工作,每周 将协调、签约进度情况报网络部、市场部、计划部、工建中心。 要求及考核: 各区县分公司须针对每个项目制定专项负责人,由专项负责人 走网络部主任邮箱 进行信息上报。 合同送审: 对于已完成选址的热点,各区县分公司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合同逐步送审。 与此同步,须先与业主签订协议草案,作为设计查勘依据。 要求及考核:对于每个拟建设站点,各区县(市)分公司必须与业主达成有关租费电费处理方式的协议以及传输、电源等配套建设协议。 若未完成月度选址、签约任务,网络部须对欠产的区县(市)分公司提出考核。 第 18 条 工程设计组织 分配 查勘 队伍: 各区县(市)分公司根据分配好 需要参与联合查勘的各工序 施工单位 , 并 以部门级工单报工建中心审批。 9 上报查勘需求: 各区县(市)分公司将规划内选址完成站点 以 工单形式向工建中心申请查勘(附上 《设计查勘任务单》 和选址完成证明或已签署的协议草案)。 汇总查勘需求: 工建中心汇总查勘 申请工单,并审核建设合规性后,每周 定期 统一向设计院 派发设计任务单。 现场查勘: 各区县分公司 组织 设计院 现场查勘, 区县 必须安排查勘陪同人员, 陪同人员在现场查勘时,初步核定设计院的“查勘记录草图”方案,并签字 确认。 要求及考核: 各区县分公司须列出无线和传输专业查勘陪同人员名单库,设计院查勘时根据查勘专业派名单库内人员陪同(非名单库内人员,设计院可拒绝查勘)。 第 19 条 工程设计审核 出设计初稿: 设计单位在 47 日内形成整体方案初稿 (方案包括图纸和材料表) ,由设计单位反馈给工建中心 ,工建中心 分发 到相应区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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