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程序规定内容摘要:

币(不含本数)的,经营财务部评审后,部门经办人按公司颁布的《合同批准和签字权限》(参见附件一),直接 第 4 页 报合同最终批准人签字批准后即可盖章; 9. 3 合同金额大于 100 万人民币(含本数)的,经营财务部评审后,部门经办人还需将合同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财务总监批准签字后,报合同最终批准人签字,最终批准人签字后即可盖章。 参见附件二《 合同签字和审批流程图 》 9. 4 如合同的执行需要几个部门相互配合方可进行,或经营财务部认为该合同需要有其他部门就专门技术事项进行评估、或公司就合同涉及服务或产品有统一管理的部门,经营财务部有权要求责任部门在到经营财务部评审前,先取得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 第 10条 重点 合同的过程 参与 对于涉及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或者对于投资类项目、海外集成项目等,因其风险程度较高,商务条款较复杂,财务分析较敏感等特点,为了不耽误时间,财务部需要参与整个过程,合同的责任部门应在项目开始时通知经营财务部,经营财务部 可以派人参与项目,以便及时掌握项目信息,缩短评审时间。 第四章 合同审核的时间规定 为加快公司合同审批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就合同审批时间规定如下: 第 11条 经营财务部 中午之前 提交的报送合同,经营财务部于当日出具意见;当日下午提交的,经营财务部于次日出具意见。 存在风险的重点合同或评审难度较大的合同可以适当延长一日。 第 12条 其他审批人 包括相关部门 经理 、总裁助理、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等合同审批中涉及到的 负责人 中午 之前提交的合同,于当日出具意见; 当日 下午 提交的,于次日出具意见。 第 13条 合同经办人 为了确保公司合同审批流程的效率性、及时性,确保各项业务操作顺利进行, 合同经办人应当经常并及时联系审批部门的审批进展情况,批准完成的合同应及时传递下一环节或遇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已经审批完成的合同应及时取走执行。 第 14条 急需办理的合同 申请部门急需办理的合同,如审批人临时外出,可与需审批的领导联系,不能及时审批,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及其它可能的方式向经营财务部经理确认相关事项。 合同可先办理,审批人回来后 有义务协助 补齐审批手续(手续由合同急需办理部 门的经办人员负责)。 审批人如外出时间超过一天以上,需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授权他人代理审批合同,并将授权书报经营财务部备案。 第 15条 为了确保合同审评流程能有效、顺利进行,各部门 提交合同前必须确保 第 5 页 提交评审的合同是准备好的合同。 (文字通顺、意思表达无瑕疵、已经和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商务模式确定明确) 提交合同 审批 所需要的充分信息,见 第 16条所列 举的 文件、资料 等 第 16条 审核必要 资料 (对于具体合同 , 不限于此,也不是都必要 ,只是参考) 16. 1 根 据公司招标制度需要招标的项目,在到经营财务部评审时,必须提交审计部门的招标评审报告;需要进行市场询价的项目,必须提交市场询价原始资料。 16. 2 对于新的经营项目或新产品的研发、生产、代理方面的合同,在到经营财务部评审时,需提交该项目或产品的市场调研报。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