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艾滋病患者。 (二 )在机构内开设艾滋病医学关怀门诊,指定专人负责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 (三 )根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发放情况,定期向属地药品管理机构申领药品。 (四 )负责本机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病人的药品发放、药物毒副反应、伴发疾病、服药依 从性、实验室检测、治疗效果评估等医学随访工作,建立病人治疗档案。 (五 )负责本机构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病人相关数据 的填报。 (六 )完成本地区艾滋病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 (七 )完成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项目的执行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一 )负责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的诊疗工作。 (二 )指定专人负责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 (三 )根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发放情况,定期向属地药品管理机构申领药品。 (四 )负责本机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病人的药品发放、药物物毒副反应、伴发疾病、服药依从性、实验室检测、治疗效果评估等医学随访工作,建立病人治疗档案。 (五 )负责本机构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病人相关数据 的填报。 (六 )完成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项目的执行工作。 第九条 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病人,需凭执业医师处方领取药品。 开具处方的医师,应告知病人药物服用方法、剂量、毒副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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