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第四节 实施针对性管理 第 十八 条 大企业税务管理部门 要立足 现有管理架构 ,以风险为导向统筹全局,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创新管理手段, 积极 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对不同5 风险 等级企业和不同风险实施针对性管理。 第十九 条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针对性 措施包括: 打造 一体化 信息平台, 发挥 扁平 化 管理 优势 ; 建立互动沟通机制,快速响应企业诉求; 落实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指导企业建立和 完善涉税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 体系 ; 建立行业风险特征库,深入细化分类管理; 利用 预约定价安排 和 遵从保证协议 等手段,开展申报前风险控制; 指导 企业 开展 税收自查 及 其他自我 遵从纠正 行动 ; 开展 税务审计及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及处罚。 第 二十 条 努力 打造 一体化 信息平台,发挥扁平化管理优势。 整合不同信息系统 ,容数据采集、 风险评估、 纳税服务、税企互动、 绩效管理一体, 发挥 数据仓库管理、知识管理和 商业智能 的综合优势, 集成 多渠道数据采集 和 智能 分析 平台、个性化数据模型 和 多维的数据分析 方案, 适应 多级税务机关和多级企业集团新的管理 关系和 联络 机制, 实现 扁平 化 管理。 第 二十一 条 建立互动沟通机制,快速响应企业诉求 ,优化纳税服务。 通过信息 互动平台、 高层沟通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工作小组制度 , 实现税务机关 与企业 之间、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 的 便 捷沟通, 方便 企业 快捷 反映诉求 ,并 对企业诉求作出快速响应。 第 二十二 条 落实《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 涉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体系。 结合 风 评估 初步结论 , 细化《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具体 操作 , 辅导和帮助企业 在纠正现存纳税遵从风险的同时, 着重 从制度 和 机制、纳税意识 和 企业文化、岗位职责 和人员素质 、信息技术 和沟通 等方面, 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实现管理环节的前移。 第 二十三 条 建立行业风险特征库,深入细化分类管理。 在 深入研究和解剖行业税收风险 、 广泛 收集风险管理信息的基础上 ,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 通过数据挖掘、指标设定、参数控制、 模型优化 等 , 形成 分行业风险 特征库 ,持续、动态监控行业遵从风险。 第 二十四 条 利用 预约定价安排、 遵从保证协议等手段,开展申报前风险控制。 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关联交易,采取预约定价安排,提前防范转让定价风险;在现有法律框架下, 探索 其他形式 遵从保证协议的运用, 与 具备条件的企业 签订遵从保证协议 , 提前防范风险。 6 第 二十五 条 指导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及其他自我遵从纠正行动。 分行业、分税种 制定详细自查提纲,辅导企业开展税务自查。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自查的时间、范围、税种和 自查 提纲。 利用软件系统 全程监控 和 督导 , 发挥 风险管理数据库、 风险特征库、 风险模型等的综合 利用优势, 提高自查复核的效率和效果 ,实现企业自我遵从水平的提高。 第 二十六 条 开展税务审计 和 反避税调查。 依据风险评估和企业自查等情况,选择 遵从意愿 差 、风险等级高 且改善 不明显 的企业, 下户进 行内部控制测试 、税收 检查 、 全面审计 或 反避税调查。 第 二十七 条 税务稽查及处罚。 对遵从意愿 极差 差、 采取 其他 风险管理 措施收效 微、风险管理 持续得不到改进、风险 等级持续维持 高 水平 的企业, 协同稽查查处,同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加大处罚的力度。 第二十 八 条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措施 的制定 和落实 要因地制宜、 勇于创新。 各地要 在总局统筹 框架 下, 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性 , 积极 探索行 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五节 风险管理的反馈和改进 第二十 九 条 各级大企业税务管理部门要 对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将风险管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企业 , 不断提高企业自我遵从水平 ; 反馈至税收政策和立法部门 , 帮助 改进税收 立法 ; 反馈给一线征收部门 , 持续改进日常税务管理。 第三十 条 要 定期 对 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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