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关于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规定内容摘要:

致授课质量低劣,影响教学质量。 ,一经查证,不管是否对考试实际效果造成既成影响,都构成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 监 ) 考人员未能及时到位而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或未能严格执行监考的有关规定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结果的有效性。 、试作,从而导致试题错误未能事先发现,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影响评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或计分严 重失误而损害学生权益。 ,由此严重影响后续的学籍和成绩管理系统运行。 二、对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 “ 教学责任事故记录卡 ” ,作为重要的教学档案,指定专人管理。 ,责任人所在单位的教务管理部门必须对责任人和有关情节进行核实,据实记录在卡,由相关的课程负责人或教学主管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告学校教学主管部门。 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记录应附上有关当事人、责任者或知情人的书面报告材料。 ,有关当事 人、责任者或知情人应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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