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基于citespace的中外数字图书馆版权研究的可视化分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在欧洲数字图书馆计划中均担当重要角色。 同时,英国为确保在全球数字环境中处于领先地位, 20xx 年发布了数字不列颠中期报告,表明了对待数字图书馆与知识产权问题的态度和立场,英国的大英图书馆数字化战略( 20xx~ 20xx)和大英图书馆 20xx~ 20xx 战略重点目 标中也都有关于数字化版权研究的战略目标和相关规定。 资料 来源:本研究设计 图 5: 国际主要研究机构分布图 国际上关于数字图书馆版权研究的发文并没有核心研究机构,发文机构很分散,除 Ionian Univ 发文量较突出外,其余差 异不大, 因此本文仅对发文排前10的研究机构 及其所在国家 进行整理 ,不做具体分析。 见下表 表 2:多国研究机构分布表 序号 频次 发文机构名称 序号 频次 发文机构名称 1 5 Ionian Univ 爱尔林大学(希腊) 6 2 Natl Inst Sci Commun amp。 Informat Resources 国家通信与信息资源科学研究院(印度) 2 2 Univ Technol Sydney 悉尼科技大学(澳大利亚) 7 2 Brunel Univ 布鲁内尔大学(英国) 3 2 Natl Univ Singapore 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 8 2 Nanyang Technol Univ 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 4 2 Natl Chiao Tung Univ 国立交通大学(台湾) 9 2 Univ Arizona 亚利桑那大学(美国) 5 2 Acad Sinica 中央研 究院(台湾) 10 2 Hunan Int Econ Univ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中国) 资料 来源:本研究设计 9 五 、 国内外研究热点 分析 一篇文献的关键词是其核心内容的浓缩和提炼 , 因此 , 如果某一关键词在其所在领域的研究文献中反复出现 , 则表明该关键词表现的即是该领域的研究热点。 CiteSpaceIII 即是基于词频分析法的原理统计关键词的频次大小并以可视化的方法清晰地展示出来。 (一) 国内研究热点分析 资料 来源:本研究设计 图 6: 国内关键词共现网络 表 3 所呈现的是本研究整理的由 CiteSpaceIII 统计得出的高频关键词以及中心度较高的关键词。 表 3:国内高频词与研究热点解析 序号 频次 关键词 序号 频次 关键词 序号 频次 关键词 1 438 数字图书馆 12 22 信息资源 23 10 版权问题 2 129 知识产权 13 21 数字化 24 10 信息资源建设 3 97 版权 14 20 数据库 25 10 信息资源共享 4 86 著作权 15 18 著作权保护 26 10 网络环境 5 63 合理使用 16 14 著作权人 27 9 电子图书 6 53 版权保护 17 14 信息服 务 28 9 电子图书馆 7 35 图书馆 18 12 数字资源 29 8 高校图书馆 8 33 知识产权保护 19 12 利益平衡 30 8 数字作品 9 30 信息网络传播权 20 12 网络 31 7 法律问题 10 24 著作权法 21 11 对策 32 7 著作权集体管理 11 23 法定许可 22 11 版权法 33 7 WTO 资料 来源:本研究设计 为了分析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热点研究问题,必须将上表中与数 10 字图书馆知识产权这一主题检索策略表意相同的关键词去掉,即去除“数字图 书馆、图书馆、电子图书馆、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并对相关关键词进行整理与合并,可知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领域研究的关键问题主要是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的数字化版权问题和信息资源网络传播过程以及提供信息服务时的知识产权问题和保护对策研究,其最终目的在于促进著作权人与公众利益等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而数字时代的到来以及中国加入 WTO 和 Trips 协定后,为适应国内外发展环境,著作权法及其完善修订工作亦是当前贯穿整个研究领域的重中之重。 信息网络传播权随着网络环境的出现而产生并深刻影响着数字图书馆的发展,作为著作权 法中新增的一项权利,从出现到独立的保护条例正式出台经历了长达 5 年时间的探讨。 而著作权保护制度中的“合理使用”制度的改进研究和“法定许可”制度的适用性探索显然是当前解决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备受关注的两大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探索和机构的构想与提出同样为版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思路。 因此,本研究根据可视化分析结果将对信息资源数字化过程中和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著作权法的修改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合理使用制度和法定许可制度的相关研究现状进行详细的总结与解说。 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的解决,首 要任务就是要认清数字图书馆发展中有哪些环节涉及到版权问题。 王知津教授认为数字图书馆发展中主要涉及的版权问题有( 1)信息资源收集中的版权问题,包括本馆馆藏资源的数字化和网络信息资源的收集;( 2)信息资源传播中的版权问题;( 3)信息资源服务中的版权问题;( 4)数据库产品及软件的建设、制作和使用中的版权问题 [11]。 徐迈将之总结为:( 1)信息资源数字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2)信息资源传播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3)信息资源服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12]。 麦淑平将之概括为:( 1)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包 括实体信息资源数字化的知识产权问题、虚拟信息资源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数据库建设与使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2)数字图书馆网络传播服务的版权问题;( 3)数字图书馆自身版权保护,主要包括数字图书馆自建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图书馆网页的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图书馆域名的知识产权保护 [13]。 马海群将之总结为:( 1)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运作环节中的著作权问题,包括数字图书馆资源素材收集、整理、编辑中的著作权问题、信息资源内容再制作中的著作权问题、信息资源内容链接中的著作权问题以及信息资源库建设中的著作权问题;( 2)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中的著作权问题,包括数字图书馆在著作权法律中的地位、数字图书馆作品的许可与合同问题;( 3)数字图书馆信息功能实现中的著作权问题,包括信息数字化中的著作权、信息传播中的著作权; (4) 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技术方面的著作权问题 [14]。 11 党跃臣重点指出( 1)数字图书馆馆藏数字化中的版权问题,包括对于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对于尚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数据库开发中的版权问题以及虚拟馆藏建设中的版权问题;( 2)数字图书馆用户服务中的版权问题,包括数字化文献上载与网络传输的版权问题、数字图书 馆馆际互借中的版权问题 [15]。 等等。 虽然各位学者表述角度略有差异 ,但综合以上观点,可以将数字图书馆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归结为以下三大点:( 1)信息资源数字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包括本馆馆藏信息资源数字化的版权问题、虚拟信息资源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数据库建设与开发中的版权问题;( 2)信息资源传播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涉及的是数字化资源的网络传播权问题;( 3)信息资源服务中的版权问题,主要涉及有专题服务、网络导航、数据库服务、数字化资源访问下载以及馆际互借中数字化文献资源传递等服务中的版权问题。 这 也恰恰印证了可视化图谱的分析结果。 明确了以上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地了解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人的人身与财产权中与数字图书馆发展密切相关的几大权利,即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汇编权,而这四大权利也是数字图书馆项目开展中应重点协调的。 在20xx 年修订的著作权第十条中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信息资源数字化行为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为复制行为,但是学者们经过长期讨论,将之归为复制行为已经毫无悬念 , 法学专家们甚至建议将数字化方式补充进著作权法对“复制权”的解释之中。 邵汝梅认 为:判断数字化行为是否构成复制 , 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将作品在某个载体上再现出来 , 而不论该载体与作品的原载体是否相同 , 及其后载体借助于何种手段,图书馆的数字化处理是将馆藏原有信息资料经过计算机的加工整理后 , 在互联网上的再现 [16]。 因此 , 信息资源数字化当属复制行为。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当前国内数字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常有未经著作权人授权 ,就将其作品收录并上载到网络,供读者浏览或者下载等使用 , 甚至赚取相应报酬,不论这种行为有意无意,实则已经构成侵犯行为。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数字图书馆在建设过程中,主要是数据库的开发涉及到汇编权问题,数据库主要分为书目数据库、文摘数据库、全文数据库,而书目数据库建设过程中一般不涉及版权问题,文摘数据库在制作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可以不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 但要尊重其署名权 , 同时支付相应的报酬,而开发全文数据库时是最容易导致版权纠纷的一个环节,著作权法明确规定除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 在使用作品原文时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构成侵权。 不过,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在制作完成时 同样享有著作权,但是必须是在不侵犯 12 他人权利的前提下。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中新增的一项权利,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最终是为了信息的大范围共享,而共享的实现离不开信息网络的传输,所以这样一项权利在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规定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与此同时,我国为了解决网络传播领域的法律真空状态,于 20xx年正式颁布实施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中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并规范了作品等在互联网 上的传播行为,且在第四条规定“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以防止或者遏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等行为的出现,技术手段在该条例中正式被纳入版权保护范畴之中,同时该条例规定了图书馆档案馆等对数字化作品进行网络传播的合理范围等。 总之,著作权法的及时修订、补充与完善,离不开图书馆学界、出版界和法学界等众多学者的长期探讨与合作。 新技术新问题的出现,也必然需要学者和法律改革人员继续长期发挥作用。 而对于数字图书馆来说,著作权法的修订及相关条例的陆续出台无疑为解决数字化版 权纠纷问题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条文界定,从而促进数字图书馆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规范化发展。 下面我们主要谈一谈在解决版权问题时应考虑的几大重要制度,即“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制度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允许相关机构或组织个人不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但必须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同时不能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法律制度。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 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毕业论文设计-基于citespace的中外数字图书馆版权研究的可视化分析(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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