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店铺薪酬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规定执行 [按季节性及阶段性调整规定 ] ★、 门店 人员加班及人员互调需 在店铺执行打卡制)。 2)、店铺打卡标准时间规定:按营业时间上下班前后半个小时内打卡为有效卡, 若超过 此 时间段打卡视为 无效 卡 , 按 无打卡 记录给予 处理。 (例: 9点上班:有效卡 8: 30— 9: 00, 23: 00下班:有效卡 23: 0023: 30,其间吃饭休息时间为半小时 ) 3)、 直营店铺 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每月轮休 2天 ; 4)、 任何 人不得在节假日换班休息 ,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 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5)、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及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②、指纹考勤管理 1)、 直营店铺 员工 上、下班实行指纹感应打卡考勤。 员工应于营业时间前 15分钟到店铺打卡。 2)、 刷卡时间间隔为 30 分钟,若在 30分钟内打卡两次视为打连班卡,上班卡无效,视为缺打卡一次 3)、直营店铺 员工 作连续作业,轮流就餐(就餐时间为半小时)暂停时间(下班)与接续时间(上班)由各直营门店店长确定,可免打就餐时间卡。 人力行政部监督有发现就餐时间超过半 小时者,按迟到处理,并且要照常打就餐时间卡一个月,以观其效,一个月后报告人力行政部申请是否可以免打就餐卡。 4)、 员工上下班都须及时打卡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打卡签到否则一经发现替代他人打卡者 , 罚款 10元次/人 ,叫唆他人打卡者 ,罚款 30元次/人 ,店长知情不报者 ,罚以 50 元/次的罚金。 5)、 因季节因素或营运需求,直营店铺需要加班,各员工也需照常打好上下班卡,人力行政部以督导签字确认后的加班单为准,做加班时间算。 6)、直营店铺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到其他直营店铺进行短期性的帮忙,由其直营店铺店长为其办 理好指纹打卡,根据上下班时间照常打卡,并由原本所属直营店铺店长提交相关呈报给相应督导签字,后传送人力行政部。 7)、除出差 /请假人员外(出差需附上出差路线及出差总结),每月累计缺打卡三次以内每次扣罚 30元,三次以上缺打卡依次累加扣款,即第四次扣 40 元 /次,第五次则 50 元依次累加。 若属于旷工 /早2020 年店铺薪酬管理制度 2 退 /迟到行为的漏打卡 ,按旷工 /早退 /迟到规定处理。 8)、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停电或考勤机故障、 手指脱皮等),应在当时找人力行政部相应人事专员报备 , 并及时呈报相关上级签字证实,人力行政部不定期核查,如为假报将受到 严厉处罚。 9)、 全月工作日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则为出满勤,公司发给满勤奖 50元。 ③ 、 考勤流程管理 1)、人力行政部 在每月 1 17 日及次月 2 日,以远程协助导出各直营店铺的指纹考勤记录,并根据各直营店铺提供且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加班、请假及呈报等单据,录完补勤登记,将电子档考勤发送至各直营店铺。 在每月 18日及次月 3日,以 OA公布人员考勤报表。 2)、各直营店铺应及时在每月 16 日前(上半个月单据)及次月 1 日前(下半月单据)将加班、请假及呈报等单据提交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受理补录考勤,逾期概不受理。 3)、各直营店铺店长应及时将人力行政部 OA 发送的考勤报表给各员工核对,如发现有误,请在每月17日及次月 2日前及时向人力行政部反馈,逾期将不在受理。 4)、人力行政部将在每月 5日将最后的考勤汇总表提交财务部,做薪资核算。 ④ 、 迟到 /早退处理 1)、迟到:指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 1分钟以上到班者视为迟到。 早退:指下班时间之前 60分钟以内私自下班者视为早退。 2)、 迟到 /早退 1- 10分钟者,给予 1元 /分钟的处罚, 1120分钟者 ,给予 20元的处罚 /次 ,2130分钟给予 30元的处罚 ,一次性迟到超过 30分钟, 按旷工 1天处理 ,扣罚 3天的工资和业绩。 3)、当月累计迟到 /早退 3次者 ,按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记小过,大过的处罚,并处以罚款 100元至 200元。 ⑤、 旷工处理 1)、旷工: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主管批准或假期满后未经批准续假擅自不到岗上班者,称为旷工。 2)、旷工时间在 4小时内以半日计, 扣罚 ; 旷工时间在 4小时以上 8小时内以全日计, 扣罚 3天工资和提成。 3) 、 当月连续 3次旷工或累计旷工达 3天(含)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不予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 4)、因旷工或自动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 法律责任。 ⑥、加班 1)、 员工加班应 在 加班前 :由店铺负责人 提交《加班申请 单 》 至 所负责区域督导 初审 — 区域经理审批— 人力行政部处理 , 若 无《加班申请 单 》而发现有加班记录或申请之加班时间与实际加班时数有误者,按弄虚作假论处,不计入加班。 并对该店负责人给予罚款 100元 /次。 2)、加班半天者,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额外加班时间也需打卡,同时提交加班申请单至督导处审核,转交人力行政部。 3)、 未经批准而私自加班者不得补报、 不 计入加班。 4)、未传加班申请单,不给予核算加班费。 2020 年店铺薪酬管理制度 3 ⑦、休假 1)、各店铺每位员工每月可享有 两天休假。 2)、休假由各店铺负责人每周提前安排,并体现在《排班表》内。 原则上每位员工不可连续调休两天,特殊情况或临时变动休假店铺负责人应提前一天向督导申请,并附上换班表格。 3)、新入职及辞职员工当月出勤不满整月者,不享有当月休假。 4)、休假不扣薪资及全勤奖。 5)、因店铺需要当月未休假者,不额外补休。 (特殊情况,如店铺人手不足,无法安排休假者,需提交加班申请单至督导 — 人力行政部,方可计算加班费。 ) 6)、周六、周日及法定节日节假日不得公休,员工调班要写换班申请(一个月不超过三次)经店长、督导同意方 可调班,不得私自换班。 若经抽查未按排班表上班,一次 10元 /次,累计三次以上再扣 100元 ⑧、病假 1)、如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或严重的临时性疾病,则应在请假当天上班时间前 2至 5小时通知该店铺负责人,申请病假并说明原因和预计所需天数,以上情况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视为病假。 2)、请病假员工需在上班当天出示诊治证明(如病历证明或医院开据的收费单据等均可)。 并经店铺负责人核实后补填假条,审批权限参照事假;如无法出示诊治证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⑨、事假 1)、凡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逐级审批后在休假前将假条传至人力行政部备案,方可在规定日期进行休假,否则视请假无效,一律按旷工处理。 超过三天自动离职(若有特征原因,未能及时请假,先要跟督导申请,并补假条) 2)、凡是出现未请假条或以口头请假,均按旷工论处。 (特殊情况除外) 3)、凡请事假者,扣除事假当天工资外,另扣除事假天数业绩提成。 4)、事假的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 37天(含 7天):由区域督导审核 — 直营管理部经理审核 人力行政部提报 — 总经办核准。 ■、员工请假 7天以上:由区域督导初审 — 直 营管理部经理审核 — 人力行政部提报 — 总经办核准。 ■、店铺负责人请假: 17天(含 7天):由区域督导初审 — 直营管理部审核 — 人力行政部提报 — 总经办核准。 ■、店铺负责人请假 7天以上:由区域督导初审 — 直营管理部审核 — 人力行政经理审核 — 总经办核准 其它福利: ( 1)、 工龄 津贴 ① 、在职 员工自入职日起,满 一年享有每个月 30 元工龄 津贴;凡满二 年 及 以上将享有每个月 60 元的工龄 津贴;凡满三 年 及 以上将享有每个月 90 元的工龄 津贴;凡满四 年 及 以上将享有每个月 120 元 ;凡五年以上将享有每个月的 150元 的工龄 津贴 封顶。 ② 、 店铺在职员工凡调整至办公室或仓库相关岗位,审批生效之日起按照办公室或仓库工龄津贴计2020 年店铺薪酬管理制度 4 算。 ③ 、 工龄津贴满一年以上按本规定执行,次月起计算发放,不满整月者不计算当月工龄津贴。 ④ 、凡离职当月不满整月出勤者无工龄津贴。 ⑤ 、 工龄津贴属于 福利性质津贴,公司可根据当年盈利情况做发放调整。 公司 所有员工均需要提供个人资料给公司进行存档,如公司无个人档案,入职时间按实际上交档案 日核算。 第四 章 销售提成 第十 一 条 设置目的 设置目的 为改善 店铺 服务水平,提高 店铺 销售能力,激发销售人员的激情,提高销售人员竞争能力,确定员工的销售提成。 提成方式 ⑴ 、 导购 级 执行 个人 销售提成方式,提成基数为 个人 销售 业绩。 ⑵ 、 店长 、实习店长级 执行 完成店铺指标 100%后,超额部分业绩提成; ⑶ 、新开店铺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可计提 成,具体销售任务分配见以下。 第十 二 条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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