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计强制性条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设计规范》 第 条 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 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二、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 ,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第 条 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一、本款对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作了较明确的规定,即两个电源不能同时损坏,因为只有满足这个基本条件,才可能维持其中一个电源继续供电,这是必须满足的要求。 二、一级负荷中特 别重要负荷的供电要求。 近年来供电系统的运行实践经验证明,从电力网引接两回路电源进线加备用自投 (BZT)的供电方式,不能满足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对供电可靠性及连续性的要求,有的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是由内部故障引起,有的是由电力网故障引起,因地区大电力网在主网电压上部是并网的,所以用电部门无论从电网取几回电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电源。 因此,电力网的各种故障,可能引起全部电源进线同时失去电源,造成停电事故。 当有自备发电站时,虽可利用低周解列措施,提高供电的可靠性,但运行经验证明,仍不能完全避免全部停 电的事故发生。 由于内部故障或继电保护的误动作交织在一起,造成自备电站电源和电网均不能向负荷供电,低周解列装置无法完全解决这个问题。 因此,正常与电网并列运行的自备电站,一般不宜作为应急电源使用,对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要由与电网不并列的、独立的应急电源供电。 工程设计中,对于其它专业提出的特别重要负荷,应仔细研究,凡能采取非电气保安措施者,应尽可能减少特别重要负荷的负荷量,需要双重保安措施者除外。 禁止应急电源与工作电源并列运行,目的在于防止电源故障时可能拖垮应急电源。 旋转型不中断电源,采用平时原动机不工作 ,发电机挂在工作电源上作电动机运转的运行方式时,不能认为是并网,为了防止误并网,原动机的启动指令,必须由工作电源主开关的辅助接点发出。 具有频率跟踪环节的静止型不间断电源,可与工作电源并列运行,实践证明是可靠的 国家标准编号 名称及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条文说明内容 备注 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第 条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第 条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并列运行,目的在于保证应急电源的专用性,防止正常电源 系统故障时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系统负荷送电而失去作用。 例如应急电源原动机的启动命令必须由正常电源主开关的辅助接点发出,而不是由继电器的接点发出,因为继电器有可能误动作而造成与正常电源误并网。 具有应急电源蓄电池组的静止不间断电源装置,其正常电源是经整流环节变为直流才与蓄电池组并列运行的,在对蓄电池组进行浮充储能的同时经逆变环节提供交流电源,当正常电源系统故障时,利用蓄电池组直流储能放电而自动经逆变环节不间断地提供交流电源,但由于整流环节的存在因而蓄电池组不会向正常电源进线侧反馈,也就保证了应急电源的专用性。 国家标准编号 名称及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条文说明内容 备注 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 2. 2. 2条 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 2. 2. 2的规定。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表 2. 2. 2 敷设方式 最小芯线截面 (mm2) 铜 芯 铝 芯 裸导线敷 设于绝缘子上 10 10 绝缘导线敷设于绝缘子上 室内 L〈 2m 室外 L〈 2m 室内外 2m L〈 6m 6m L〈 16m 16m L〈 25m 4 6 4 6 10 绝缘导线穿管敷设 绝缘导线槽板敷设 绝缘导线线槽敷设 塑料绝缘护套导线扎头直敷 国家标准编号 名称及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条文说明内容 备注 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 2. 2. 11条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 PEN线。 第 2. 2. 12 条 在 TN- C系统中, PEN线严禁接入开关设备。 第 3. 2. 1条 在有人的一般场所, 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注:①置于伸臂范围以外的保护仅用来防止人无意识地触及裸带电体; ②伸臂范围是指人手伸出后可能触及的区域。 第 3. 2. 1 条 防直接电击事故有许多种保护办法,如采用安全超低压配电、限制放电能量、裸导体包绝缘材料、采用遮护物、将裸导体置于伸臂范围以外的保护等。 本节所定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是采用遮 护物和外罩以及加大人与裸带电体之间的距离等办法,以防止人无意识地触及裸带电体。 第 3. 2. 2 条 标称电压超过交流 25V(均方根值)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4208- 84)的 IP2X级。 第 3. 2. 2 条 本条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EC364—4 的规定,不需防直接电击保护的安全电压是交流 25V。 根据国标《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4208—84)的规定, IP2X 级的防护,能防止直径大于 12mm 的固体异物进入防护壳内;能防止手指或长度不大于 80mm 的类似物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 第 4. 2. 1 条 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 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 国家标准编号 名称及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条文说明内容 备注 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 4. 3. 5 条 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 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 第 4. 3. 5 条 线路的过负载毕竟还未成短路,短时间的过负载并不立即引起灾害,在某些情况下可让导体超过允许温度运行,也即牺牲一些使用 寿命以保证对某些负荷的供电不中断,如消防水泵之类的负荷,这时保护可作用于信号。 第 条 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 一、 PE、 PEN干线; 二、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 三、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四、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体。 上述导电体宜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向总等电位联结端子。 等电位联结中金属管道连接处应可靠地连通导电。 第 4. 4. 4 条 单一的切断接地故障保护措施因保护电器产品的质量、电器参数的选择和其使用中的变化以及施工 质量、维护管理水平等原因,其动作并非完全可靠。 且保护电器尚不能防止由建筑物外进入的故障电压的危害,因此 IEC标准和一些技术先进的国家都规定在采用此种保护措施时,还应采取本条所规定的总等电位联结措施,以降低人体受到电击时的接触电压,提高电气安全水平。 条文中第三款对建筑金属构件的联结未作硬性规定,这是由于第二款中的金属管道与此等构件系指楼板钢筋,已有多处的自然接触而连通,而建筑金属构件的人工联结有时比较困难的缘故。 国家标准编号 名称及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条文说明内容 备注 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 4. 4. 7 条 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 220V 的 TN 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宜大于 5s; 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 0. 4s。 第 4. 4. 7 条 对供电给固定式设备的末端线路切断故障的时间规定为不大于 5s,这是因为使用它时设备外露导电部分不是被手抓握住,发生接地故障时不论接触电压为多少它易于挣脱,也不易出现在发生接地故障时人手正好与之接触的情况。 5s这一 时间值的规定是考虑了防电气火灾以及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热稳定的要求,同时也考虑了躲开大电动机起动机起动电流以及当线路长、故障电流小时保护电器动作时间长等因素,因此 5s 值的规定并非十分严格。 本条第一款对 5s的规定采用了“宜”这一严格程度用词。 供电给手握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配电线路,其情况则不同。 当发生接地故障时,人的手掌肌肉对电流的反应是不由意志的紧握不放,不能迅速脱离带电体,从而长时间承受接触电压。 按 IEC 标准 479— 1 规定的数据如不及时切断故障将导致心室纤颤而死亡。 另外,这种设备容易发生接地故障,而且 往往在使用中发生故障,这就更增加了危险性。 IEC标准 364— 41修改文件规定,各级电压的手握式和移动式设备供电线路切断故障的允许最大时间为一相应的定值。 对于220/ 380V 的电气装置,此时间值为 0. 4s,确定此值时已计及了总等电位联结的作用、 PE线与相线截面自 1: 3到 1:1 的变化,以及线路电压偏移等影响。 这一修改大大简化了设计工作。 第 4. 4. 21条 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 5A。 国家标准编号 名称及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条文说 明内容 备注 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 4. 5. 6 条 在 TT 或 TN- S系统中, N 线上不宜装设电器将 N 线断开,当需要断开 N 线时,应装设相线和 N线一起切断的保护电器。 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 在 TN系统中,当能可靠地保持 N线为地电位时, N 线可不需断开。 在 TN- C 系统中,严禁断开 PEN 线,不得装设断开 PEN线的任何电器。 当需要在 PBN 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 第 4. 5. 6条 等效采用 IEC标准。 TN— C系统的 PEN线是严禁断开的。 GB 500382020《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7. 3. 4 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 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7. 3. 4 防空地下室的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等,具有防护密闭功能,各类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嵌墙暗装时,使墙体厚度减薄,会影响到防护密闭功能。 所以在此类墙体上应采取挂墙明装。 7. 6. 6 保护线( PE)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 GBJ 99— 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第 条 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国家标准编号 名称及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条文说明内容 备注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20 宿舍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住 宅 建 筑 规 范 GB503682020 住宅供配电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灾。 为了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灾,对住宅供配电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 施。 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总断路器应采用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为保证安全和便天管理,本条对每套住宅的电源总断路器提出相应要求。 住宅套内的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安装在 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为了避免儿童玩弄插座发生触电危险,安装高度在 及以下的插座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三、电气照明 国家标准编号 名称及条文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条文说明内容 备注 GB5004595 ( 2020 年版) 《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 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卤钨灯和超过 100w 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取保护措施。 本条基本上保留了原条文的内容。 一、据调查,有些地方的高层旅馆、饭店、宾馆、办公楼、商业建筑、试验楼等的电气照明线路和设备安装位置不当,火灾时有发生。 二、据了解,这些年来,在各高层建筑的设计、安装中,基本上是按照本规定作的,实际中没有碰到什么困难,因此,保留了本条的内容。 为了有利于 结合工程实际,充分发挥电气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但未作具体规定,因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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