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_项目招标文件(定稿)(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卖方” ,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天”指日历天数。 2.标准 2. 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 /或行业标准。 2. 2 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1 3.知识产权 3. 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检验和测试 4. 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 , 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 , 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4. 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的驻地、交货地点和 /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如果在卖方的驻地 进行 , 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 ,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4. 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 , 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 , 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4. 4 如果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保期内 ,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 , 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 ,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 , 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5.装运条件 5. 1 卖方应负责安排货物运输 ,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 2 所有货物运抵买方现场的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5. 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 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过或少于的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2 6.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三 (3)天内将货物名称、数量、卷数、每卷长度、总毛重 、单价、总金额、货物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 7.质量保证 1 质量保证体系 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 /或 行业标准。 7. 2 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十二个月,由于卖方货物和服务质量问题而导致买方所受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全部承担。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质 量问题通报后 8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8.索赔 8. 1 买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 , 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 8. 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 ,如果卖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3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 ,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 包 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 /或修补缺陷部分 , 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 同时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 ,相应延长修补和 /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8. 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4 天内 , 卖方未作答复 ,上述索赔应视为己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4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 , 买方将从 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9.付款 见合同附加条款 说明。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转让和分包 10. 1 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 2 卖方不得分包其在本合同中的供货内容。 11.卖方履约延误 11. 1 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4 11. 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 , 将受到以下制裁 :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 /或违约终止合同。 11. 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 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 买方在 收到卖方通知后 ,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 , 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 ,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2.合同的终止 12. 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 1)如果卖方 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2. 2 如果买方根据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但是,卖 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不可抗力 13. 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 , 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5 13. 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 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 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 , 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 (120)天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争端的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合同有关条款附加说明 1, 技术要求:符合文件中技术要求,具体按 该产品的相关标准执行。 2,价格:合同价格为到货含税价(含运费),不再变更。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6 3,到货时间:供方报出设备的最快交货时间,成交后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合同。 4,交货地点:需方用户现场。 5,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预付 30%, 货到后付 30%,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 30%,留 10%质保金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 6,设备资料:供方及时向需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调试记录及其它证书。 7,验 收:谈判时双方协商验收办法。 8,索 赔:由于供方原因,设备全部或部分性能达不到技术 要求,不能正常使 用,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货或索赔。 第 四 章 合同附件 目 录 附件 1 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清单(略) 附件 2 技术规格、性能、保证指标和保证(略) 附件 3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验收考核(略) 附件 4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开立日期: ______________ 受益人: 地 址: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7 邮 编: 事 由: ______ 号不可撤销保函 关于贵公司与 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于 ____日签订的购买 _________ (工厂或项目名称)、总金额为 ________ ( 大写______________ 整)的第 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卖方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该保函金额为________(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整)以及相关利息,我行将向贵公司承担以下义务: 在贵方告知卖方未能交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货物和 /或技术资料并且贵方已经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论卖方做出任何反对,我行将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_______的款项,包括从贵方向我行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至我行 向贵方实际支付该笔款项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_______%计算的利息。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并在最后一批货物的提单日起 60 日后失效。 自该日起,无论是否被退还本行,保函都将自动失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保函银行名称)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8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 (姓名及职务) 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 第五章 技术要求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孔庄矿生活污水处理站设备技术规格书 设 计 校 核 审 核 审 定 项目负责人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29 一、 工程概述 地理位置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矿生活污水处理站为孔庄矿配套工程,位于江苏省沛县和山东省微山县境内,距沛县 4km,徐州市 70 km。 隶属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东南部约 10km。 气候及地震 本地区属于大陆型气候,冻土深度 30cm 左右,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 污水来源 孔庄矿为扩建项目,矿井扩建后生产能力 ,设有规模为 煤厂。 生活污水一部分来自矿井工业 场地职工公寓、公共浴室、洗衣房、食堂、办公楼等餐饮、洗浴的生活污水;一部分来自孔庄矿居住区居民生活污水。 设计规模及水量 设计规模: 4500m3/d ,最大小时水量 330 m3/ /h,设计水量 280 m3/ /h。 设计主要参数 1)进水水质 BOD5: 100~ 150mg/L。 COD: 200~ 300mg/L。 SS: 120~ 200 mg/L。 2)出水水质 二级生物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 1998 年 1 月 1 日后建)。 一部分用于选煤厂生产补充水,剩余部分达标排放(待下一步深度处理后回用)。 水质指标如下: BOD5≤ 20mg/L ; COD: 100mg/L。 氨氮≤ 15 mg/L; 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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