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站经营模式网站经 营模式是通过建立网上商店的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在取得商品的交易权后,让购买方将货款支付到网站指定的账户上,网站收到货款后才给购买者发送货物。 这种信用模式是单边的,是以网站的信誉为基础的,它需要交易的一方 (购买者 )绝对信任交易的另一方 (网站 )。 这种信用模式主要适用于从事零售业的网站。 但也正是这种单边的信用模式,成为 B TO C 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 (四 )委托授权经营模式委托授权经营模式是网站通过建立交易规则,要求参与交易的当事人按预设条件在协议银行中建立交易公共账户,网络计算机按预设的程序对交易资金进行 管理,以确保交易在安全的状况下进行。 这种信用模式中电子商务网站并不直接进入交易的过程,交易双方的信用保证是以银行的公平监督为基础的。 但要实现这种模式必需得到银行的参与,而要建立全国性的银行委托机制则不是所有的企业能够做到的。 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所采用的这四种信用模式,是从事电子商务企业为解决商业信用问题所进行的积极探索。 但各自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 特别是,这些信用模式所依据的规则基本上都是企业性规范,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这就极大地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受传统经济意识的制约导致社会信用意识差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 4 经济过渡而来,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信用规则还不成熟,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不少企业的诚信度还不高。 现实社会中,假冒伪劣商品肆虐、虚假广告泛滥、合同履约率低、经理人缺少诚信、信用卡诈骗、对欠债追讨不力等诚信问题每天见于报端,几乎成了普遍现象;而电子商务作为不见面的交易模式,更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同,而无商不奸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人与人之间防范多于信任,都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障碍。 (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 不完善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要过五大关: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系统 (设备和网络 )信用、社会信用及司法信用。 在现有状况下推广和普及电子商务,必须要以政府为背景,包括银行、工商、公安、税务等跨部门的管理,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一方面,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就是行业性质的,银行、税务、法律、保险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信息库,这些信息库本身没有相互联网,因而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即使各行业的信息库互联,但由于部分商业信用信息相互保密,也会造成贸易双方无法从中获得有利的信息。 另一方面, 目前我国企业信用数据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专业的资信公司和信用评估机构建立的企业资信数据库,其具有数据量大、信息齐全、信息更新快的特点,但由于信用评级还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评级的中介机构、依据等都未得到法律认同,致使评级缺乏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这些信用评价中心具有局部性和分散性,会导致资源的重置和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从而加大社会支出的总成本。 (三 )我国市场法制建设还不健全在目前情况下,尤其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很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 加大了电子商务活动的风险。 虽然已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但 它只是在一个很浅的层面上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控制。 电子商务是个跨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商务活动,在企业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中,涉及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但没有相关的立法。 由于对电子商务活动缺乏法律制约,一些交易者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从事网上欺诈活动,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四 )行业自律尚未形成我国信用系统严重滞后,还未建立起健全的诚信管 5 理体系,缺乏有效的失信、违规行为监督惩罚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露端倪,但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 理机制,行业自律尚未形成。 (五 )网络购物的虚拟性、技术上的特点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平等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 一旦一方发生信用问题,交易就会成为泡影,甚至导致另一方上当受骗。 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进行诈骗,严重干扰了电子商务的健康、良性发展。 6 3 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在电子商务全球化的今天,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极大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基石。 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带来的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不完善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的瓶颈,电子商务代表者新兴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一个有力途径。 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是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化和特殊性,其主体的信用信息不透明、不确切所引发的。 在交易前,交易各方的信用状况难以确定,交易平台的责任和权利不明确,网络交易中各种诈骗行为就会防不胜防。 加快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环境,以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传统商业相比,电子商务通常是买卖双方不见面的,更加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买卖双方信用状况信息不对称甚至缺失,往往凭经验直觉、网上交流、网下 调查 等进行综合判断,而网下调查的成本很高,有些业务很难调查到,这就很容易出现在交易信息、供货、付款等方面出现诚信问题,影响用户对网上交易的信心;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我们希望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信用模式尽快完善,信用数据尽快共享;同时我们认为需要为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建立必要、实用的、符合电子商务特征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数据管理机制;健全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涉及的因素 较多,但与信用有关的立法、执法是重中之重。 我们已经有了一部《电子签名法》,未来可能还需要有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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