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教材宪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791年宪法、 1793年宪法、 1795年宪法和 1799年宪法。 法国大革命的性质、进程和特点决定了法国宪法产生的特色:第一,法国大革命是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宪法充分贯彻了进步的资产阶级的宪法要求,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三权分立原则和共和制原则; 第二,随着大革命的深入进行,法国宪法的产生经历了从宣布一般原则到制定君主立宪宪法,最后到颁布共和宪法的过程;第三,法国大革命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启蒙思想家的观点不仅是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被写入宪法,使宪法置身于人权、民主、法治的思想氛围中,有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五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在英国、美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立宪运动的影响下,欧美各国相继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革命胜利后也都普遍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并制定了自己的宪法。 1917 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 1918 年制定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 《苏俄宪法》。 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宪法,苏俄宪法的意义在于:首先,它突破了资产阶级宪法和宪政的局限性,使宪法成为无产阶级实现民主和组织国家政权的根本法;其次,它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使宪法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从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再次,苏俄宪法推动了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发展。 此外,苏俄宪法还使宪法突破了西方文化的范围,开始成为世界文化现象。 二、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 )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中国是一个专制 历史特别漫长的国家,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使得中国既无民主传统,又无民主政治基础,所以,中国古代历史上缺乏民主宪法成长的土壤。 直到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当时许多有志之士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日渐认识到宪政制度的优越性,纷纷要求实行立宪政体,以实现中国的救亡图存。 特别是在面对列强侵略,国内各种革命运动风起云涌的压力下,清政府内外交困、四面楚歌,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统治, 1908年不得不颁布以“君上大权”为核心的《钦定宪法大纲》,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个宪法性文件。 但清朝政府的立宪骗局进一步激起了人 民的愤怒,最终导致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慑于革命的压力,宣统皇帝下诏“罪己”,仅用三天时间就出台了一部宪法性文件《重大信条十九条》,并宣布立即实行,但旋即被革命的浪潮所淹没,这是清朝政府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 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于 1912 年 3 月 11日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随后,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所窃取,从而使中国进一步陷入了战乱时期,直到新中国成立。 在这一期间所出现的宪法性文件主要有 1913年的“ 天坛宪草”、 1914年的“袁记约法”、 1923年的“贿选宪法”、 1925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36年的“五五宪草”和 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革命根据地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等。 (二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1949年中国人民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政权。 为了巩固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确立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1949 年 9月召开了具有广泛 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1954年宪法。 1975年颁布的第二部宪法是一部内容很不完善并有许多错误的宪法。 1978年颁布的第三部宪法,虽经 1979年和 1980年两次局部修改,但从总体上说仍然不能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因此, 1982 年 12 月 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的 1982年宪法。 (三 )现行宪法的修 正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后,对于促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进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现行宪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颁布的,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其中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因此对现行宪法中的个别条文进行修改也势在必行。 1988 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该修正案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第 11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经济的补充。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二是删去第 10条第 4 款中不得出租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 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这一修正案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导,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根据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经验,着重对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宪法中得到集中、完整的表述; (2)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3)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确定下来; (4)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 (5)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 5年。 1999 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 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邓 小平理论指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 (2)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4)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5)将国家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合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 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6)将镇压“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020 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宪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指导思想; (2)在宪法序言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组成结构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将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 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5)将国家对公民私人财产的规定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芽给予补偿”; (6)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7)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8)将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修改为:“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 行政区和军队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9)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对戒严的决定权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决定权;相应地,国家主席对戒严的宣布权也改为对紧急状态的宣布权;(10)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 3年改为 5年; (11)在宪法中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四次修正,如实地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状况,体现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对宪政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总结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经验,从而不仅巩固了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而且从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为今后 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宪法发展的趋势 (一 )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宪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经历了由单一的政治制度安排到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全方位的制度安排的过程。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1.对社会的制度安排上表现为加强行政权力以及中央集权趋势明显。 行政权力扩大是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方面的发展。 宪法对国家权力 的横向配置大致有三权分立制和议行合一制两种。 近代宪法时期两种模式下的行政权都没有处于国家权力的核心地位,现代宪法时期行政权扩大的表现为: (1)行政权干预立法权; (2)紧急命令权; (3)行政机关经委托享有一定立法权。 中央集权趋势是宪法对国家权力进行纵向配置方面的发展趋势。 这种纵向配置模式一般为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两种。 中央集权趋势主要表现为: (1)传统中央集权国家。 国家权力的重心在中央,地方分权、地方自治不具有实际意义; (2)奉行地方分权实施地方自治的国家,中央对地方的干预越来越多,包括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 财政监督; (3)联邦制国家中,尽管联邦中央的权力在理论上是有限的,但现实中联邦中央的权利在不断扩张。 2.宪法内容更加丰富完备。 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并在宪法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 随着宪法对教育、文化的规定成为宪法的重要内容,宪法已经不再仅仅是政治法,而是内容更为全面丰富的社会法。 3.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宪法在组织配置公共权力的同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日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首先表现为: (1)宪法对 经济和文化权利的规定。 不再局限于只规定政治权利和自由权。 (2)宪法对社会权利的规定。 社会权利一般指公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之外的其他基本权利,各国对社会权利的规定范围也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是家庭、婚姻、劳动时间以及雇主与劳动者的关系和社会保险。 宪法强调公民的社会权利及利益不得放弃。 (3)对环境权的规定。 更多的国家对环境保护作了专门规定,以有效治理工业化带来的环境问题,环境权成为一项新的公民基本权利。 (4)强调权利的保障。 设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对权利的实现规定保障措施已成为较为普遍的趋势。 4.重视宪法保障。 随 着宪法是法律而不仅仅是政治宣言观念的普及,各国纷纷建立宪法保障制度,设立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其中采用宪法法院又是它的主流。 规定宪法最高的法律地位、严格设定宪法的修改程序、明确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维护和遵守宪法中的责任等保障手段为各国宪法广泛采用。 5.宪法发展国际化趋势加强。 国际关系对宪法发展有重要意义,二战以来迅速发展的全球化趋势和经济一体化使得宪法发展也呈现出国际化趋势。 表现为: (1)对国际法直接承认和接受,一改近代宪法基于主权观念而对国际法采取的保留态度; (2)随着战后传统主权观 念的变化,并基于国际合作的需要,宪法对国家主权进行了有条件的限制; (3)人权是国际法的重要领域,围绕人权问题签署了许多公约。 许多国家加入人权公约,体现了公民基本权利领域的国际化趋势; (4)从宪法的国际化趋势实现方式来看,从主要依靠政治手段直接接受国际化演进到现在主要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由国家采取有关措施来顺应国际化趋势。 6.形式上逐步发展。 宪法典是近代具有较为完备的法律形式的宪法的重要渊源。 其形式上的发展表现为: (1)宪法渊源的多样化趋势。 国际法成为宪法重要渊源的同时,成文宪法国家的其他法律渊源,如宪法性 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也受到了广泛重视。 (2)宪法修改较为频繁。 一方面由于社会发展节奏加快,社会关系活跃;另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成员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更容易达成共识。 此外,宪法修改程序的简化趋势在程序上为宪法修改提供了方便。 (二 )中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经历了曲折艰辛的过程,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调整社会生活的重要功能,广泛地影响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宪法不仅是确立法制统一的基础,而且作为民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形成法律信仰的社会基础。 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在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留下 了印记,而 1982年宪法更是中国宪政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一部继往开来的宪法,标志着中国开始从人治到法治并建设法治国家的转变。 法治构成了 21世纪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随着作为法治的基础与核心的宪法在法治国家中日益受到高度的重视,宪法制度与宪法存在的事实也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受到关注。 在建设法制国家的进程中,必须以宪法为基础推进法制的进程,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1.宪法社会影响力的扩大。 法治以宪法为基础,依法治国的基础与核 心是依宪治国,确立宪法在治理国家中的基础地位。 随着法制进程的发展,宪法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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