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c中国人民人寿(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 200,000 元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张先生于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 100,000 元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列祝寿金、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 200,000 元。 分红 :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 张先生。 ※ 人保寿险温馨人生终身寿险 (分红型 )(20201118) 人保寿险温馨人生终身寿险 (分红型 ) 提示: 以下简介仅供您了解我们的产品,详细的信息以我们的合同条款为准。 “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特色  您可享受终身的保障  多种交费方式可供您 选择,您可以根据您的经济情况安排合理的方式  您可以以保单红利的方式分享我们的经营成果,红利领取方式灵活多样  保单贷款、自动垫交保费能方便您调剂资金  可选择附加多种附加险,为您提供全面的保障 投保须知 被保险人年龄 :出生满 28 日至 65 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交费方式 :一次交清或分期交纳(可选择年交、半年交) 交费期间 :可选择 5 年、 10 年、 15 年和 20 年和交费至 50 周岁、 55 周岁、60 周岁、 65 周岁、终身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 给付比例(占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不满 1 周岁 20% 满 1 周岁但未满 2 周岁 40% 满 2 周岁但未满 3 周岁 60% 满 3 周岁但未满 4 周岁 80% 4 周岁以上(含 4 周岁) 100% 本合同所列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只对本合同有效期内首 先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时间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确定时间。 分 红 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红利领取方式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 : 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 抵交保险费 : 红利用于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 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若红利的金额不足以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不足部分必须按期补足。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增额交清 : 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照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 ,我们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示例 张先生, 30岁,为自己投保了《人保寿险温馨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 100,000 元,交费期间为 20 年,那么他每年只需要交纳 3100 元的保险费就可以获得以下的保障利益: 身故保险金: 张 先生身故,我们给付 100,000 元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张先生全残,我们给付 100,000 元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列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只对本合同有效期内首先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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