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园建设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83页)-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非加密公用通讯设备上传递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十一)涉密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 第十九条 员工发现集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并及时报告集团办公室。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条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将酌情给予奖励。 (一) 对保守、保护集团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二)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 (三)对 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第二十一条 造成泄密事件,视情节,对泄密员工给予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企业稳定,规范信访管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办公室是集团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各公司亦应确定相应的信访工作管理部门。 第三条 信访包括以 来信(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来访、电话等形式,向企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 集团本部及各公司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第二章 信访工作任务 第五条 信访工作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 (一)办理企业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 (二)受理企业内的信访事项,并按照领导批示做好信访件的处理工作。 (三)做好企业领导接待来访前的准备工作及事后的交办、催办、落实工作。 ( 四)协助有关部门联合办案,处理涉及面较广和情况复杂的信访问题。 (五)办理其它信访事项。 第三章 信访工作程序 第六条 来信处理程序。 (一)拆信。 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阅,不能拖拉。 (二)阅信。 拆信后应及时阅信,阅信时要认真仔细,要理解和掌握来信者的意图、要求及反映情况的全过程。 (三)登记。 将来信者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反映问题、诉求等内容,逐项在《来信来访登记表》上登记。 (四)处理。 填写《信访处理单》,由信访工作责任部门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主管领导阅批。 按照领导的批示,承办部门要及时办理。 ( 五)回复。 署名来信处理完毕后,原则上应予以回复。 第七条 来访办理程序。 (一)接谈。 信访工作人员与来访者直接交谈,询问情况,听取陈述。 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解答的当时解答,不能解答或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如实做好记录。 如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属于其他部门应处理的问题,可以请相关部门一起听取情况,解答问题。 (二)登记。 将来访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来信来访登记表》上。 (三)处理和回复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四、第五款办理。 第八条 对电话反映问题的,能当时解答的应当时解答,不能 当时解答的应及时准确记录,尽快办理和回复。 电话来访一般应按本办法第六条来信办理程序办理。 第九条 领导接待来访 (一)确需领导接待的,安排有关领导接待。 (二)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时间、地点,并指派专人负责记录。 (三)办公室按照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四章 信访工作纪律和秩序 第十条 信访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或索取信访人的钱物,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信访工作人员和承办人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 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不得透露信访者个人情况和办理情况。 第十二条 承办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一般应在 15 天内办结;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信访事项 30 天办结。 第十三条 信访人不得影响接待场所的工作秩序,不得损坏接待场所的财物,并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四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超过 5 人。 第五章 信访材料的整理存档 第十五条 对已办结信访件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夹带 的证件、物品的处理情况),将办结结果填入《来信来访登记表》内。 第十六条 处理完毕的信访材料,包括信访件、领导批示、承办意见、 处理结果、统计材料等均应存档;对一般性信访材料短期保存;揭发举报类信访材料永久保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系统内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 本 集团 的具体情况,制订本 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集团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对集团消防、治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交通及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监督、检查。 (一)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集团总经理任组长,集团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公司总经理任组员。 (二)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 — 集团安全工作办公室: 集团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任主任,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管 部门安全员、各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任成员。 (三)集团本部、 各公司为一级安全基层组织单位,要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组织机构。 集团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集团安全工作办公室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规定及指示要求。 (二)领导集团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决定集团安全管理重大问题。 (三)审定集团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根据安全考核、检查结果,决定对各单位及人员奖惩。 (四)审议并通过集团安全规 章制度。 第四条 集团安全工作办公室是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对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责是: (一)依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集团安全工作计划,编制集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提出领导小组会议拟研究解决的有关问题和事项。 (三)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大检查,分析集团安全管理状况,并向领导小组提交报告。 (四)督促集团本部、各公司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对集团系统 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建议。 集团本部 集团各公司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 消防安全 教育培训 (一) 组织员工学习 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上级、地区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集团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 等,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 坚持对员工进行防火技能知识的培训,使员工人人会使用灭火器,人人了解扑救初起小火的基本常识,一旦发生火灾,能正确报警。 (三) 保安、工程 及 设备维修人员要熟记水、电 、燃气、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并经常对其进行考核。 第六条 消防安全 检查 (一) 消防设备、地下消防栓和消防水泵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完好有效 , 对灭火器进行年检,过期的灭火器予以更换。 (二) 确定要害部门(位),并标记明显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 定期对要害部门(位)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 火灾的处置程序 (一) 如发生初起小火 , 现场人员要利用灭火器在内的一切手段,积极进行扑救,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停用电梯。 同时上报所在 单位 的安全责任人 , 安全责任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扑救。 (二) 火势严重时,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在组织灭火的同时,立即将火情报集团办公室,如通讯 不畅 ,可直接 向 集团安全工作办公室 主任或副主任 报告。 (三) 根据火势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报警。 如需报警,应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报警时要准确清楚地说明单位、街道、门牌、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报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到达 着 火现场。 (四 ) 火情事故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情节进行教育和相应处罚。 第八条 对出租部位的管理 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承租单位签订《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 按照责任书的约定,对承租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对承租方下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 对物业公司的管理 对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同时,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并按照责任书的约定,对物业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章 治安管理 第十条 治安管理教育培训 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 教育员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和 各项治安管理规定, 增强防范意识,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做斗争,维护企业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一条 管理要求 (一)对员工的要求 财务人员要严格施行财务管理制度, 大额现金的取送要有专人专 车护送,不得违反规定超量存储现金过夜。 员工 不 得 将个人贵重物品 或大额现金 存放在办公室。 档案 管理人员 对借出的 文件、 图纸、资料要进行登记,重要的 文件、 图纸、资料要提醒借阅人 妥善保管, 注意保密。 严 禁携(夹)带违禁品、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进入办公区域。 (二)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保安人 员应严格按值勤准则办事, 施行 24 小时在岗制,全面了解和掌握治安情况。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 从事一切与值勤无关的事项。 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来客携带的大件物品要 进行 查验,所有人员带出 大件 物品,要 出具 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在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安装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发现盗窃时,应以收回失窃物品为 主 ,并立即 向所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对治安事件的 处置 (一)发生内部人员扰乱办公、无理取闹等情况,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报告 安全保卫部门。 (二)办公区域 内发生外部人员打架斗殴、滋衅闹事等事件,员工及保安人员要立即制止,并把当事人带离现场,再予处理,同时报告 安全保卫部门。 对不听劝阻的,要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伤害他人,同时做好政策宣传,缓解对立情绪,必要时拨打 110 报警。 (三)发生盗窃案件,安全保卫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查看并保护好现场。 (四)发生恶性事件或发现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要立即 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由 安全保卫部门 报公安机关,公安人员未到之前,做好嫌 疑人的看管和监护工作。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教育 (一)学习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 (二)学习建设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三)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实战演练、事故现场会等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 各公司应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纳入该管理体系, 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 督责任。 第十五条 各公司 应建立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 将 安全管理状况和业绩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安全资质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 近五年的施工安全 记录 (三) 施工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质 格 情况 (四)。北京科技园建设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83页)-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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