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物业布吉东大街商业广场管理方案(41页)-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及办理相关手续 装修申报工作流 在经营管理公司确认商户身份,填写商 户相关详细资料,转管理处一份存档。 由经营管理公司出具《办理装修确认书》 商 户凭《办理装修确认书》在管理处填 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公司提供装修审 核资料(装修企业承建资格证、营业执 照、年审记录、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装修图纸及水电改动图纸全 套、填写〈商铺移交表〉、签署相关协议。 交纳装修押金,具体详见 装修收费标准。 预收三个月管理费。 管理处将商户之装修申请资料转地产项 目部进行装修审核。 项目部对商户之装 修提出相关意见和要求。 审核完的装修 资料及时转管理处及经营公司确认。 商户、装修公司须凭管理处签发的〈装 修施工批准通知书〉办理人员、材料进 场并施工。 装修 期间管理处工作人员将定期或不定 期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 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及人员,管理处将 按照装修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装修完工之后,由商户向管理处提出装 修验收申请,管理处将安排人员、约定 时间联合商户及项目部、经营公司进行 验收。 对无违反规定现象、无超出装修申报范 围、装修验收合格的一周内在管理处财 务办理退费手续。 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处理。 经营管理公司 东大街商业管理处 办理装修申请 管理处财务交费 发装修施工 批准通知书 装修现场管理 办理装修验收 管理处财务 办理退费手续 地产项目部 装修管理协议 为确保物业区域之安全,凡入住装修业户(简称业户)、承担业户装修工程队(简称施工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安全管理 审核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申请的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工程造价预算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管理处装修要求的设计、预算提 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业户禁止使用木质材料进行室内吊顶与隔墙的制作安装,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为防火材料,如确需零星使用木筋或木板材,应在《装修申请表》中注明,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木筋或木板材四面涂刷防火料二度以上。 如违反以上规定,经管理处或消防部门查出,由业户负责全部整改,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业户在房内进行隔断,隔墙顶部与平顶吊顶间隔不小于 30 厘米。 施工期间,管理处原则上不同意业户聘请的施工队借住在施工区域内,且不能进行饮食制作活动。 施工队进出本物业区域必须办理施工人员工 作证,平时进出本区域应佩带此证,施工队上下电梯或运输材料只能走指定电梯及楼梯。 施工队的施工工具和材料运出本区域,应持有管理处开具的《出门证》。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应在管理处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工程施工需动用明火时,施工队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妥《动火申请审批表》,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动火,操作时应按动火管理要求落实安全措施。 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等应持证上岗。 施工队应妥善保管易燃易暴物品,应在远离火源的专门房间集中集中存放,并加注明显标志。 施工队不准在无关楼面走动。 1严禁施工队把消防设施移作他 用。 1施工队须做好现场管理工作,明确施工安全负责人。 施工队应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安全规定。 因业户或施工队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由业户或施工队负责。 1使用面积超过 100 平方米的室内装修,业户应事先向装修所在地区的消防部门提出装修防火审核申报及消防安全检查申报。 1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 4KG 的干粉灭火器。 1关于商铺广告、招牌及涉及专项施工的事项必须事先进行申请。 施工安全 业户需将涉及装修的全部图纸和《装修申请表》报送管理处,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开工。 涉及水、电、风、弱电(通讯线路、电话、网 络)的变更,业户须另行书面提出申请,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动工。 施工验收前,管理处按获批准的施工图先行检查,对涉及公共部位装修、增添或修改原设备等项目,管理处将严格检查,如有不合格,责令业户整改。 施工队在施工中严禁损坏建筑的原有结构、装修材料、设施设备,更严禁在幕墙铝合金骨架上打洞,施工队在施工前先做好烟感、喷淋、送回风口、电梯、消防栓箱、手动报警等设施设备的保护措施。 如有损坏由业户或施工队赔偿。 如因业户不按管理处规定要求擅自施工而造成影响自己今后使用的问题(如不合理的隔断影响空调进出风质量、擅自增大用电负 荷造成频繁跳电),由业户自己负责。 施工人员使用厕所时,必须使用手纸,并严禁在水盘及下水管槽中冲洗沙浆桶,如违反本规定造成污水或下水管道堵塞,由业户与施工队负责及时疏通,或向管理处赔偿。 施工队施工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应袋装后集中放置其装修现场,并由业户及时外运,不得有乱摆放、不外运或占用其它业户场地及公共场地的现象。 对商铺进行二次装修租赁业户,在租赁期满搬出前,对房屋需恢复进户前原样或向管理处支付一次性恢复赔偿。 业户退租后,原由固定的装修设施(如隔断等)不准拆除带出本物业管理区域,需交管理处处理。 施工队施工动用公用水、电和电梯运送材料,应由业户支付相应水、电费用,用于补偿物业公共耗能费。 施工队污损的公共部位,业户必须予以修复或恢复。 施工队应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不准在公共部位或向窗外乱抛杂物、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施工队白天禁止使用有噪音的工具。 进行凿除工程和图刷有刺激性气味的材料,应在管理处限定的时间内进行。 1 施工时间应事先通知管理处,经管理处核准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入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施工作业。 同时,施工现场应有施工安全负责人进行监护。 1 因业户及其施工队原因造成管理处建筑 设施、设备损坏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由业户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 施工队施工完成后,负责对其施工场地、施工通道、施工人员生活区及进出通道进行清洁。 1 施工队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而不采取整改措施,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情节特别严重者,另行处理。 1 施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 施工队安全负责人为: 1 业户装修商号: 管理处: 日期: 业户盖章和签名 /日期: 施工队盖章和签名 /日 期 东大街商业物业管理公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有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布吉东大街商业广场(以下简称“东大街”)的实际情况,为维护东大街发展商和租户的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或责任,确保东大街的管理能够达到高标准要求,使区域内各方行为有公开、明确的规章可遵循,特制定《布吉东大街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对东大街发展商、租户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公约约束力内涉及管理者、发展商及租户的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实际占用人。 公约泛指本公约及其附件 ,及依据本公约赋予之权力而订立的各项守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约是为了维护发展商、管理者与租户的利益而设置,发展商、管理者与租户均须遵守和履行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发展商对东大街所有物业拥有所有权,拥有自由转让所有单位的使用权的绝对权利,拥有聘请管理者的绝对权利与制定公约的绝对权利;拥有依法决定管理费收取标准与收取办法的绝对权利。 租户均对其租赁的租赁单位拥有经营使用权,对管理公约拥有修改建议权。 公约赋予发展商及其招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具有全权管理东大街的权力。 发展商 聘请 佳兆业物业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 为东大街的物业管理者,由该管理者行使公约或发展商赋予的各种物业管理权利。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日起计,为期二年。 管理期限届满时,由发展商决定是否继续聘请原管理公司或另行聘请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任何租户不得因任何原因自行修改本公约之任何条款或任何由管理者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公约任一条款在法律上可能导致的无效性或部份无效性均不影响或减免本公约其他所有条款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对所有发展商、租户、管理公司的约束性。 任何租户不得以本公约任何条款为依据或利用本公约的任何 疏漏从事或准备从事可能侵害其他租户、发展商、管理者或东大街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活动;更不得利用单元及东大街之任何部份从事违反或不符合中国法律之行为。 任何使用东大街范围内物业的租户均视为完全承诺本公约;任何租户不得以未签领或未翻阅或未熟读或未领会本公约为理由而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约,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公约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如租赁单位是由两位或以上租户共同承租,该租户在本公约项下所承担的责任为连带责任。 除发展商及管理者另有限制外,共用部位可由每一位租户及其客户 ,雇员 、访客及其他使用者使用。 租户及其客户、雇员、访客及其他使用者一切时候均须遵守和履行本公约所载之保证、规定及限制,并受其约束。 各租户对其客户、雇员、访客及其他使用者之行为依法负连带责任。 发展商在东大街建立停车场,停车场的产权属于发展商,发展商有权依法自行制定有关管理停车场的规则,而毋须任何租户的同意。 租户除要遵守本公约外,亦需遵守由发展商审批并有物业管理公司公开发布的其他一系列文件。 文件可不定期由管理公司做出修订而无需任何租户或商户同意。 第二章 租户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租户之权 益 依法和依租赁合同独自经营使用其租赁的租赁单位。 在不影响东大街建筑结构及立面外观和第三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其租赁的租赁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可与其它租户按本公约规定共同使用东大街的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以及东大街所有的保安、卫生设施。 可根据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可根据本公约条款监督管理者及管理人员的工作。 租户无权直接惩戒管理人员,任何投诉可向管理者负责人提出,由管理者负责人采取其认为合适的必要行动。 租户的义务: 租户在行使上述权力和 使用其租赁的租赁单位时,须遵守公约的规定。 租户须依照公约的规定,负责依时缴交其名下应分担的管理费、按金及其它基金款项(具体款项详见租赁合同)。 租户须执行和服从管理者的决议、决定。 租户须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租户须共同负责维户东大街的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并承担其费用。 租户须按时缴交其租赁的租赁单位需付的税款、水、电、煤气、 管理费 , 公共水电分摊等及有关公共设施费用。 租户须遵守管理者所订立的《 装修管理协议》及其它规章制度。 明白并承诺租户及非租户使用人与管理者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租户的责任: 不得改变建筑物的结构,不得更改承力墙、横梁、支柱等,或加建、扩建、拆除任何建筑物;不得改变东大街任何部分的外貌,不得在东大街外墙上安装任何雕塑品、遮光帘、遮蓬、花架、天线、旗杆、悬挂旗帜、横幅标语、广告牌、招牌、灯箱或其它任何伸出物,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 单位露外之窗户不得改变原有色彩,以维护东大街外貌整齐美观;负责其单位内部整洁及维修,保持一切设 施畅通完好,以免对其他单位用户造成损失。 不得堵塞、切割、损坏、更改、干扰建筑物任何公用部分之水、电或煤气等供应及排水道、暗渠、喉管、电缆、固定装置等设施。 各单位的租户,只能将其单位按租赁合同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将其租赁的租赁单位作非法或不道德用途,或在单位内进行任何足以妨碍或侵扰其它租户的事 项。 除得管理者书面许可外,不得在东大街内饲养家禽牲畜或任何宠物。 不得在建筑物内进行任何足以引致建筑物投购之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引致保险费增加的行为;不得在单位内储存易燃易爆危 险品。 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不得。佳兆业物业布吉东大街商业广场管理方案(41页)-物业管理(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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