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理念及基础知识专业培训教材-36页-保险培训(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下列规则处理: 如果前面的原因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 后面的原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 但后面的原因是前面原因导致的必然结果 , 则前面的原因是近因 , 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 如果前面的原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 后面的原因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 后面的原因是前面原因导致的必然结果 , 则近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中国最大的保险资料下载网 19 近因原则  近因原则的适用 近因原则在财产险中运用较多,在寿险中虽有涉及但比较少,主要体现在人身意外险中。 近因原因既一项法律指导原则,也是一种理赔实务操作的原则,它能摒弃人类的主观意识,用一个客观的标准来判断保险事故的性质。 然而,近因原因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 《 保险法 》 中也没有具体的条款加以明确,它的法律地位还有待进一步确立。 中国最大的保险资料下载网 20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 一 )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及其构成要件 (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合同约定之保险事故 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必须是一个客观事实 保险事故必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 保险事故必须是相应人身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事故 ( 2)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实际人身损害的后果 ( 3)保险事故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中国最大的保险资料下载网 21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认定  ( 1) 意外事故  在人身保险中 , 意外事故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外来 、 突发且剧烈的客观事件。  本公司条款中对 “ 意外事故 ” 的释义:指外来的 、 非本意的 、 突然的 、 剧烈的 、 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 本公司条款对 “ 意外伤害 ” 的释义:指因遭受意外事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包括残疾、身故、烧伤、重要器官切除)。 22 意外事故  ① 意外:意外是指对于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 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  没有预见包括两种情况:事先无法预见 ( 或者说不能预见 ) , 如飞机失事;事先能预见但由于疏忽而没有预见 ,如触电。  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也包括两种情况: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已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如渔船在海上遇上暴风;被保险人已经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但是由于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 如民警抓捕歹徒时被杀。 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23 意外事故 外来、突发且剧烈的事故  举一例说明:被保险人甲 , 66岁 , 于外出旅游时 ,因拥挤被撞而跌倒在地 , 送医院治疗 , 当晚抢救无效死亡 , 医疗记载其因脑血管意外脑溢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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