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其他法律实务(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取回权。 管理人应将货物返还乙公司。 【例题 单选题】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 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 ) 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BD 都不是债务人的财产。 债权人 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抵销权的行使可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在破产财产范围内得到全额、优先清偿。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例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此前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100 万元的货物一直没有支付货款。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 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不得主张以此 100 万元债权抵销未付甲公司的 l00万元货款。 分析:本题考核点是债务人财产抵销。 债务人(甲公司)的债务人(乙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 100 万元债权)的,不得抵销。 ( 2) 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清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 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例题 单选题】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 l00 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甲公司尚欠乙公司 20 万元运费未付。 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 50%,甲公司要求抵销债务。 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公司的债权发生争执,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 2020 年) 20 万 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 30万元破产债权 20 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 40万元破产债权 20 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 80万元破产债权 20 万元债务,并拥有 100 万元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作为债权人,甲公司可以主张抵消。 对于剩下的 80 万,作为普通债权申报。 (三)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 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名词解释: “ 无因管理 ” 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 (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名词解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 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 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 (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酣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 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例 1:破产企业的财产是 100 万元,破产费用是 80 万元,共益债务 40万,此时先清偿 80 万的破产费用,然后再按照 1/2 的比例清偿共益债务。 例 2:破产企业的财产是 100 万元,破产费用是 200 万元,共益债务 80万元,此时按照 1/2的比例清偿破产费用。 【例题 单选题】某电器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支出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5 万元 所聘用的甲保安公司工作人员将乙误伤而赔付的医药费 5 万元 5 万元 5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费用的范围。 破产费用,是指破产过程中,为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支付的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 4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四、债权申报和债权人 会议 (一)债权申报 申报债权的范围 (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①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 求偿权申报债权(求偿申报权)。 例:甲企业向银行借款 100 万元,由乙企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的银行贷款时,银行有权要求乙企业代为清偿,乙企业按照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了本息共 110 万元,偿付债务后,一般情况下,乙企业有权向甲企业追偿 110 万元,但如果甲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此时,乙企业享有的追偿权,也就是代甲企业 清偿的 110 万元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向管理人进行申报。 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预先申报权)。 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提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其承担保证债务,也可以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在以未受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 (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可申报的债权以实 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 9)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 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 多选题】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和违约金请求权申报债权 ,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 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 B错误,是手里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 选项 C错误,违约金不得申报债权。 【例题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 100 万元,由 A 公司和 B 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 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 100 万元债权 ,则 A公司或 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 100 万元债权 40 万元分配,则剩余 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1)《企业破产法》第 16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A 错误;( 2)第 51 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但是 ,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BC正确的。 ( 3)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其承担保证债务,也可以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在以未受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 D错误。 (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 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3)管理人依法编制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经核查后,管理人、债务人、其他债权人对债权无异议的,列入债权表。 债权表由 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其确认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新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8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 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例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不得补充申报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申报。 因此选项 A是正确的,选项 D是错误的;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因此选项 B是错误的;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提出,得到的清偿以补充申报后的破产财产为限。 因此选项 C是错误的。 (二)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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