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公司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备设施安全拆除,理顺工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拆除和报废的管理 第二条 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化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三条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化学公司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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