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意见(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培训的成绩应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对其任用、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小学校长参加组织上安排的培训期间,其职务、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不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重视和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培训工作管理机构;要关心和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的建设,为其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作用。 要努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 ,提高师资水平,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三、考核 按照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 工作中,可根据《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校长考核的具体标准和办法。 校长主管部门除做好对校长工作的考察外,还应在教育督导机构的协同下,结合评估学校工作,定期对校长进行考核,并逐步健全考核制度。 考核工作要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全面、公正。 经过考核,凡能胜任学校领导工作,并不断做出成绩的,均可连续担任校长职务;凡不能胜任和不宜担任校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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