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信息化智能化_项目综合安防和其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箱体、机柜等的接地部分,由设备、箱体、机柜等连接至总配线间、分配线间的接地端子上。 与 土建 工程界面 : 承包人需考虑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的 设备基 础、预留洞(包括安装就位所需的洞口)、预埋件、砌筑墙体内的预埋管及盒(含穿带线)、 墙面开槽及恢复、 补洞、堵洞 ,须达到土建验收要求。 与 桥架及预埋管 工程界面 : 桥架及预埋管路工程已单独招标完成,投标人应仔细审核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桥架及预埋管路图纸,在桥架及预埋管路图纸中包含的桥架及预埋管工程由其他施工单位独立实施,桥架及预埋管路图纸中不包含的但为保证本标段系统建设和运行所必须的桥架及预埋管工程、辅助配件及材料等需由承包人提供。 与 防雷接地系统工程界面 : 对于本工程的接地,采用建筑物联合接地网,从联合接地网起始端 直接分别引线至 弱电 机房和 弱电 配线间,并留有接地端子和等电位端子,接地电阻要求小于 1欧姆 , 以上内容由电气专业负责 ; 承包人在本合同范围内须供应及安装有关系统内的接地系统。 供配电系统相关承包单位将负责供应及安装接地线及等电位 LEB 端子箱至各弱电 机房和弱电配线间 ,承包人须负责 完成弱电机房和 弱电 配线间内的 的弱电系统设备的接地及等电位连接使其成为一个完善的接地系统 ; 从 区域 中央控制管理室、各 单体建筑物分控 机房、 单体建筑物 弱电 配线 间等电位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技术要求说明书 17 端子到机柜和电讯设备等的接地部分由承包人负责。 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共事业机构的 协调 : 承包 人须配合 发包 人与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共事业机构协调及合作。 承包 人须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图纸、样品、产品说明等给 发包 人,以便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共事业机构作审批之用。 与 发包 人 和总集成服务单位 的协调工作 : 承包 人须服从 发包 人 和总集成服务单位 的现场管理及总体协调,使本工程满足总进度的要求。 施工 依据 所有国际、国内和当地政府机关及部门颁布的最新的法定条例、规范、规格、标准、施工准则和业务条例 ; 宁穿路 —— 福庆路地块信息化智能化项目 综合安全防范及其他 系统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 《智能 建筑设计标准》 GB/ T50314— 20xx 《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39— 20xx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 20xx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xx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 20xx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420xx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xx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120xx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xx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J9320xx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 5035620xx) 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技术要求说明书 18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 承包 人应在选用设备、材料时,依据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所采用标准的最新版本资料。 承包 人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达到或优于以上所列的相关标准 ; 承包 人所提供的有特殊要求的有关设备须满足 宁波 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总体要求 一般要求 设备和材料必须技术先进,性能优良,所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制造商应有 5 年或以上 同类产品生产经验 ; 任何设备及产品的随机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等必须齐全完好。 当选用进口产品时,应提供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证明。 投标说明 以 招标文件附 表 中的设备材料清单 作为基础 ,应依据招标文件、系统技术要求 说明书 、 施工 图纸要求做出详细的设备材料配置清单,以确保整个 信息化 智能化系统的完整性 ; 设备材料清单未包括备品备件,应考虑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列出明细清单及价格,由发包人选择采纳,不计入投标总报价 ; 须根据工程进度的安排,按 发包 人要求于指定位置,先进 行样板安装,如样板安装因工艺或任何原因未能获得 发包 人接受,须进行拆除、整改、重新安装等工作,直至获 发包 人接受,而有关的返工费用应 自行 负责,亦不得作为拖期的理由 ; 除了本技术 要求 说明书有特殊说明外,本合同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和物品均需为全新和标准的产品,并且具有合适的等级标准。 此外,本技术 要求 说明书内所提及的任何设备、材料、制品或专利制品的商品名称、制造商或产品说明,其作用主要是设立质量标准的依据而不应理解为指定采用任何商品或限制商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技术要求说明书 19 品竞争。 同类型设备装置的零部件及其组成零件应具备同一标准,具有互换性。 备用零部件应该与原零部件具有同样的质量标准,并且适配于设备装置的同类部件。 若使用需经机械加工的零件,有关机械加工要求及允许偏差应以图纸说明并连同指示手册提交 ; 所有转动的部件须在正常运转速度和最大负载情况下,都能达到静、动力学精确平衡要求,并不应产生显著的震动和声响 ; 所有受尘埃影响而会出现磨损或损坏的零部件,均需完全设于防尘保护罩内 ; 所有组件的安装均应达到方便维护保养及更换的原则。 获取批准 在本工程施工前,需负责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机构和管理当局取得所有在本合同内的有关系统所需的批准。 一切有关费用需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若因有关装置未能获得应有的批准,因此导致的损失均由 承包人 负责。 设备的制造及种类 选择设备制造商和产品种类时,应提供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更换方面的措施,确保不会因工期延误而导致对 发包 人的不便或损失。 所有选用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保证 须 保证整个 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所有 主要设备及系统的 技术参数和功能满足 均达到本技术 要求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的要求。 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或配件, 满足 本技术 要求说明书并能正常工作。 拒绝不合适的材料、设备和安装 工艺 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技术要求说明书 20 发包 人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的设备、材料和安装工艺,因此而引致工期延误及有关费用由 承包 人负责。 不合要求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和安装工艺,不能构成逾时完工的原因或借口。 成品保护 所有运送到工地的设备和材料均应保持全新的状态,并应有适当的包装和保护以避免在运送过程中、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或其它情况下造成损毁。 同时,在实际情况许可下,设备和材料在进行施工前亦应存放于包装箱内,或用防护罩加以保护 ; 所有运送过程中受损毁的设备或材料,将被拒绝接受,必须作无偿更换,因更换设备或材料而要求延长工 期将不获接纳 ; 工地现场可供存放物料的场地有限,因此对大型设备的运输必须事先有详细的交货计划和安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运送方案 ; 编制成品保护方案及管理制度, 承包人 雇用专业的成品保护队伍,设置专职负责施工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建立工作班组交接班检查制度,出入登记制度等,严格成品保护责任,对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进行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对设备及零部件的责任拥有权 在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材料、设备及零部件一经运抵工地并验收合格后,其拥有权归 发包 人所有 ; 在未得 发包 人的书面批准前,任何材料、 设备及零部件皆不得移离工地。 产品样品审批 如果中标须于签订合同后的两个星期内,提交一份需送审的产品样品清单。 清单内应包括样品的名称、制造商名称、产地、型号、预计呈交的日期等。 承包人应清楚了解,此清单获批准接受后,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仍可要求承包人继续补充清单以外的样品 ; 承包人 须将获批准的样品运送至工地,保留在工地现场的样品板房内,作为日后对所用材料和工艺的核对和验收标准。 所有不符合上述样品的材料或工艺要求将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技术要求说明书 21 被拒绝接受, 承包 人需将其更换,并且不能因此增加合同价格和作为延期的理由 ; 在每一个样品 上应附有中文说明的标签,清楚标注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将应用的系统等资料 ; 按本技术 要求说明书 的要求, 承包 人须提供足够的材料样品作试验之用。 若有需要,将进行破坏性的样品试验。 而此样品和试验所需的有关费用应包括在本合同价格内。 必要时, 发包 人有权要求对通过检验的样品的进场产品重新进行抽样检验。 如检验合格,则费用由 发包 人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费用由 承包 人承担。 备品备件、工具及仪器 须提供一份建议的备品备件列表,详细列出各项备品备件的数量和价格,并列明其一般的更换率,以供 发包 人选购。 备品 备件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 ; 经 发包 人批准购买的所有备品备件应与系统设备同期提供,并通过测试和适当地包装和标记 ; 用于维修保养所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需由 承包 人提供,并通过测试、调校、适当地包装和标记 , 价格计入投标总价。 产品质量保证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条例 本技术 要求 说明书内所列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是指于投标时所颁布的最新修订版本。 若技术 要求 说明书内对某些要求未有列明标准,则有关的细节、材料、设备和工艺要求应遵照相关的国内或国际标准,取较高者为依据 ; 其它标准如中国国家标准 (GB)、国际电气公司协会 (IEC)、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美国电机设备制造业协会 (NEMA)、日本工业标准 (JIS)、英国标准 (BS)、欧盟 CE、美国 UL 及其他国家的标准等,如其标准内容与本技术 要求 说明书内所要求的标准相符时,则有关标准亦可接受作为设备的制造依据。 若所建议的标准与本技术 要求 说明书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应在设备定货前提出并提交 发包 人批准 ; 若上述各技术要求之间互相出现矛盾或发生抵触时,则应按下列次序先后作优先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技术要求说明书 22 考虑处理,并以较高者为依据: 当地政府的现行条例、指令和规范; 公共事业公司的条例和守则; 本技术 要求 说明书; 其它认可的标准。 制造商的资质证明 : 在投标书中所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须由具有 5 年或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经验的制造商提供 , 须提交有关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承包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新制造的,具有无破损的原厂包装,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 如不符时, 承包 人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 所有因产品规格不符、产品质量不符及产品损坏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承包 人负责, 发包 人保留终止合同和向 承包 人索赔的权利。 质量保证体系 : 承包 人应为工程的实施、竣工和修补缺陷建立适当和可行的质量保证 体系,并保证工程的实施、竣工和修补缺陷的全部过程符合该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承包 人应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提供、填写、整理并保存任何必要的过程记录 , 这些过程记录应随时可供 发包 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查阅。 质量检验 : 如果上述任何检验表明被检验的材料、设备、工艺质量或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与规范,则 发包 人有权指示 承包 人: 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 发包 人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运出现场,用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 承包人 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发包 人的指示,并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增加 费用 ; 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技术要求说明书 23 所有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必须进行检验的材料和设备在经过检验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以前,不得直接用于工程 ;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所有需要报送设备或材料的样品, 承包 人应在用于工程之前至少 30 天,提交样品和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供检验 ; 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任何送检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发包 人可拒收此类设备、材料,并应立即通知 承包 人,同时说明理由。 承包 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并再次送交 发包 人检验 ; 对 发包 人拒收和再度检验所产生的 费用,由 承包 人承担 ; 承包 人提供的所有软件必须同时提供软件使用授权书。 包装与运输要求 : 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按 发包 人要求单独分箱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名称、编号,以方便区分。 所有设备、线缆等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使用原厂包装 ; 所提供的装置和设备的大小尺寸应能适合于所指定的安装空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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