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他职权。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3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应设置人事、财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可设置战略发展 、企业策划、资金管理、设计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属下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提议召开并授权办公室组织。 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视需要决定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通知有关属下公司负责人参加。 第十四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 在确定 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负责项目或投资的相关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公司项目听证会或集团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二)人事任免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由董事会决定任免。 (三)财务管理工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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