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 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初审,并按要求逐级审批。 由省 /市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颁发有关的批准书或经营许可证。 工商分局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向符合条件,获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市场经营活动 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消防大队、环保局应严格进行消防、环保方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企业投产。 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环保局要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应当经常予以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对逾期未整改的,由安。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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