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机器制造公司企业管理大纲、执行机构经营责任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 条 法人治理 公司建立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的组织设置和权限划分,在现代产权制度基础之上实现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的“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第 条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对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界定和说明,是公司运作的基本大法,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 条 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投资者行使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非常设性组织机构。 第 条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重大事项 进行集体决策,包括重大投资、重要人事政策、企业 发展规划等事项。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任何个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也不得享有任何特权。 第 条 监事会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董事(会)、执行机构(经理)进行监督,以保证其行为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不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权益。 “集体决策与个人独立承担责任相结合”,是监事会运作的基本原则。 第 条 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是公司日常运作的指挥机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高效运行。 执行机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 运营机制 第 条 市场机制 公司全 面、深入和系统地推进内部市场机制建设工作,并坚持三大原则:内部市场合作与外部市场竞争相结合,公司统一战略管理与各事业部独立运作相结合,基本规则执行与灵活经营处理相结合。 第 条 公司本部 由公司治理结构、各职能管理部门构成的公司本部,是公司的战略管理中心、资源配置中心、服务与监控中心。 第 条 职能部门 作为公司执行机构的辅助部门,职能部门在执行机构授权之下,对公司相关资 源进行系统配置和综合开发,并对 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考核。 第 条 业务单位 各事业部是公司的利润创造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并承担相应的盈亏责任。 各事业部相互委托的开发设计、物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配送及售后服务等活动,其交易或服务价格实行内部市场化。 第 条 内部交易 事业部体制就是以内部市场交易机制,全面替代传统的行政指令计划体制,各事业部之间自主协商、平等交易。 对公司界定为战略活动的计划安排,必须另行配置相应的经营资源,或为利益受损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相应调整考核指标)。 第 条 统一结算 各事业部没有对外融资结算的功能,仅在 公司内部设立财务账户,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内部统一结算划转。 第 条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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