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融现代建筑产业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时”的归口管理。 设备动力部是设备改造项目“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 “三同时”的主管部门。 ,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和技术 改造 工程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工作, 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安全管理部、武装保卫部、资产管理部、技术工艺部负责《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审查和实施过程的监控。 设备动力部负责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同步按图纸组织实施。 安全管理部 负责组织相关管理部门(技术工艺部、资产管理 部、武装保卫部、使用单位等)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一并进行安全设施验收。 施工组织部门负责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三同时”的财务监督工作。 “四新”项目(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采取的临时性工艺和工艺装备必须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措施,并经技术工艺部和安全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试用。 待该工艺或工艺装备定型后一月内,由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正式验收。 3. 评审与验收的范围及程序 、市有关部门办理“三同时”范围: ( 1)、限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 4)、大量生产或使用 I 级、 II 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 5)、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范围: 公司自筹资金及限额 500万元及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 4. 评审与验收程序 、市有关部门办理“三同时”的工程项目,由安全管理部牵头,会同安全技术部、工程部、设备动力部等部门去省、 市有关部门办理“三同时”手续。 “三同时”,履行以下程序: 、改、扩建工程项目时应及时申报技术改造工程建议书。 ,组织安全管理部、设备动力部、工程部等部门参加工程项目评审。 伤害、职业性危害和环境污染的状况及采取的具体措施,提供下列文件: 1)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三同时”审批表; 2)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或环境保护专篇; 4)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 5)工艺流程图; 6)可能产生的伤害和职业性危害或环境污染程度的说明书; 7)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取得的预期效果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安全管理部、设备动力部、工会对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工程项目的设计部门按要求改进设计方案。 ,必须事先征得参加评审部门的同意。 对原设计方案有较大修改时,必须由设计部门向技术 工艺部补报设计方案等文件,重新履行评审手续,评审后方可按更改后的设计方案施工。 ,设计和施工的组织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施工情况,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技术部、 安全管理部 、设备动力部负责实施过程的监控。 , 安全管理部负责 组织技术部、设备动力部、工会 等部门及使用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验收。 求,达到设计标准后,验收单位履行验收手续;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5. 有关规定 、设备动力部、安全管理部、按专业分工对工程项目的资料进行归 档。 同时保存“三同时”审批表 1份。 竣工验收中,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设计缺陷,虽然评审中未发现,但影响安全生产或危害员工健康,设计部门必须改进设计方案,施工组织单位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由安全管理部会同技术工艺部和资产管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财务部在进行工程项目结算时,要审查“三同时”验收情况,未经“三同时”验收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沈阳万融 现代 建筑产业 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Q/DGZD— 130501 员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 04— 30 发布 20xx— 05— 01 实施 沈阳万融 建筑产业 有限公司 发布 员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1. 总 则 为规范公司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而程序化地做好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细致而有效组织公司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 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伤害员工的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简称事故)是指 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爆炸事故,以及中毒等职业伤害事故。 工伤事故指员工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轻伤是指造成人员肢体残缺、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致使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造成人员休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不够上重伤的伤害。 重伤是指造成人员肢体残缺或某些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致使人体长期存在功能性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并依据国家规定进行认定。 死亡是指从业人员在事故中直接死亡,或经抢救无效,自 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天内(第三十天 24 时之前)死亡。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作场所是指本单位管辖区域以及本单位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其它区域,即员工在生产、工作和执行领导委派任务的全过程所涉及的区域。 工作时间是指生产、工作、执行公务所占用的时间(含规定的时间、临时占用的时间、经常占用而未经正式规定的时间)。 3. 事故分 类 (一)物体打击; (二)车辆伤害; (三)机械伤害; (四)起重伤害; (五)触电; (六)淹溺; (七)灼烫; (八)火灾; (九)高空坠落; (十)坍塌; (十一)冒顶片帮; (十二)透水; (十三)放炮; (十四)火药爆炸; (十五)瓦斯爆炸; (十六)锅炉爆炸; (十七)容器爆炸; (十八)其他爆炸; (十九)中毒和窒息; (二十)其他伤害。 4. 事故伤害程度: (一)轻伤; (二)重伤; (三)死亡。 5.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 重大事故; (二)重大事故; (三)较大事故; (四)一般事故。 3. 职责分工 安全管理部是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及安全事故统计上报,对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分析,提出调查处理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工伤认定及职工工伤、职业病至残鉴定申报等工作。 负责 特殊情况就医审批等手续。 负责工伤政策的解释。 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公司安全管理部做出的事故处理决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者实施奖罚。 人 力资源部依据安全管理部提供的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负责公司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及工资待遇等日常管理工作。 设备动力部负责针对事故发生后设备设施是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确定设备因素对事故的影响。 技术部负责针对事故发生后技术工艺是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确定技术工艺因素对事故的影响。 安全管理部负责与消防及治安有关情况的调查,确定消防及治安有关情况对事故的影响。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协 助配合事故调查及落实整改措施等工作。 4. 事故报告程序及内容 事故报告方式可采取电话等形式。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七)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补报。 事故报告按以下要求的程序: (一)轻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至安 全管理部。 (二)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部报告。 公司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应在 1 小时内,采取电话、传真或电报等形式,及时逐级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 妥善 保护事故现场 以及相关 证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五)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 场物件的,必须 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 事故调查处理 轻伤事故: 事故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亲临现场组织救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调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 事故分析会应有安全管理部等有关 部门 参加,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清事故经过、原因、责任,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等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工作,保护现场。 安 全管理部协助和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报告。 在事故调查期间,发生事故的所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 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不准隐瞒、谎报,不准出具伪证或 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阻挠事故的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 事故处理与结案 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处理;对性质严重、涉及面广并需要公司各单位借鉴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与公司安全管理部共同分析、研究处理意见。 轻伤事故的处理工作,应该在事故发生后30 天内结案。 险肇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管理 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安全管理部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后,由上级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安全管理部依据事故调查组及上级安监部门对事故的定性、定责意见,拟定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核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做出处理决定。 公司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业绩考核等规定,对发生事故单位的领导 实施责任追究和相应的经济处罚,下发事故通报。 7. 事故统计与归档 安全管理部应将公司每月、季度、年度发生的事故统计情况,及时向中国北车集团公司 报告。 报告应该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格式、内容填报。 每月的 1 日、每季度首月 3 日、每年 1 月 5 日前,将公司上月、季、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审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 安全管理部要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伤亡事故统计报表、事故现场图、调查记录、分析会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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