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宝花园金星阁、银星阁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6.向甲方提供销售意见,及时掌 握和向甲方反馈销售信息与动态。 7.负责筹备物业展销会、新闻发布等,设计布置展销会场地内各种所需设 施,上述活动方案和有关费用需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 8.在本项目销售代理期间平日派驻专业销售人员(不得少于 5 人)负责现 场销售工作,逢展销会期间乙方须派驻 10 名以上专业销售人员于现场售楼处,乙方派驻聚宝金星阁、银星阁的现场售楼人员必须是由乙方进行专门培训, 并经甲方认可。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调换其派驻的不称职的销售人员。 9.协助安排各大传媒、刊登有关该项目的新闻稿进行新闻推广,并寄发或派发直销信予客户群。 10.安排客户前往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11.协助甲方安排公证和办理银行按揭。 12.协助甲方安排认购者签署外销商品房 《 房地产买卖合同 》。 七.代理程序 1. 缴付订金 ( 1)所有标准住宅单位每单位订金人民币(国内客户)/港币(境外客户)壹万元整;复式住宅单位为人民币 /港币贰万元整;商业裙房单位为人民币 /港币贰万元整。 客户在甲方售楼处所缴付的订金以及甲方自己的客户所缴付的订金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在甲方售楼处以外的地方由乙方客户所缴付的订金由乙方收取并开具由甲方提供的收据。 ( 2)客户交纳订金后,由乙方代收的订金应于叁个工作日内存入甲方指定帐号,房款由购房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甲乙双方分别负责跟进自己的客户,并协同相关律师楼督促客户按期交纳房款。 2. 签订认购书 ( 1) 认购书由甲方统一编号盖章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在领用新的认购书时必须将上次领用的认购书用途注明并交甲方核准备案。 ( 2) 签订认购书之前甲乙双方须确认该单位未被售出。 ( 3) 甲乙双方须指定专人负责立即将签订的认购书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 通知对方,避免重复销售单位。 ( 4) 甲方售出单位的认购书需于售出当日交专人存档,在乙方处签订的认购书原件须在三日内递交甲方存档,以便作为结算依据之用。 3. 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售楼处或香港律师楼签定。 乙方在此过程中协助甲方与客户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 4. 代理业务完成后,乙方将向甲方领用的空白认购书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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