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制冷设备公司ped质量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用合适的数值,这些数值是根据材料性质和基于已证明的数据和合适的安全系数而得出的; 使用接头系数; 蠕变温度的设计; 疲劳寿命的设计; 设计腐蚀余量 考虑可预见的力学性能的降低并在使用说明中指出与设备寿命相关的方面体现注 意。 (c) 计算时考虑在运输和操作中所需的足够的结构强度。 实验设计方法。 通过在设备的代表性试样进行合适的试验来使设计有效。 试验规程包括压力强度试验来检查设备在超过特定的极限压力下是否有泄漏和变形。 确保设备在操作和运行中的安全。 在设备操作过程中规定一些方法来消除可预见的风险,以下方面应引起注意; 人孔和开孔; 压力排放的出口; 当进入设备时有压力或负压存在; 表面温度; 不稳定介质的分解; 供人进出的门上是否配备了防止压力危害的设施 检验方法: (a)设计和制造应考虑到如何进行检验; (b)能够确定内部状况; (c)其他变通的方法来确定安全状况。 在有必要的地方配备泄放和排孔装置: 防止水锤,真空压扁,腐蚀和化学反应; 允许进行清洁,检查和维护。 足够的余量和保护措施来防止腐蚀。 通过设计,更换零部件和编写使用说明这些措施来消除侵蚀或磨损对设备产生的影响。 设计应考虑安装为了: 组装的零部件准确和可靠地工作; 零部件正确地整合和安装。 附件在安装时应已提 供,或它们地配件已提供,以确保装卸料时地安全不会出现以下危险: (a) 装料时,过装或过压和不稳定; (b) 卸料时,介质泄放时失控; (c) 不安全地连接和断开。 防止设备超过许用地极限。 设备应配备或已提供合适地保护装置,这些保护装置时根据设备特性而选用的。 安全附件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其能正确和可靠地工作,包括维修;这些附件的工作应是独立的,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限压装置的设计应保证其工作时设备不会超压,除了压力在短时间内会达到 倍的设计压力。 温度监控装置在安全范围内应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外部火灾。 承压设备设计时应配有附件以满足损害极限的要求。 3 制造 零部件应正确地下料,不会引起缺陷和裂纹或改变其机械性能而影响安全。 永久连接的焊缝和邻近区域: 没有对安全有害的表明和内部裂纹; 性能应符合被连接材料最低要求,或已在设计计算中考虑了;。 永久连接焊缝应由合适的有资格的人员按照合适的焊接规程进行操作; 对第 II, III, IV类设备,人员和规程应由第三方机构认可。 对第 II, III, IV 类设备,永久连接的焊缝的无损检测应由合适的有资格的人员来操作,这些人员的资格应由第三方机构认可。 合适的热处理应在制造过程中适当的阶段进行。 材料跟踪 用于制造零部件的材料应通过适当的方法使其从验收开始,到生产过程,一直到最终试验时都能被准确地识别。 最终检查是在能达到的范围内进行目视检查,和对文件的检验,以符合指令的要求。 制造过程中的试验应被考虑。 尽可能的对每个零部件进行内部和外部的检查。 水压试验的压力至少应是。 I 类的系列设备也许可以在统计基础上进行试验。 其他同样有效的试验在水压试验对设备有害或不能进行时也许可以采用。 对于安装,应检查安全装置确保其符合 ESR 的要求。 标记。 在 CE 标记之外, ESR 中所列的内容也要表示出来。 操作使用说明。 ESR 中所列的所有相关的使用说明都要提供给用户。 4. 材料 (a) 材料应该有合适的性能来应付所有的操作和试验的情况,应该有足够的延展性和韧性。 (参考 ) (b) 材料的化学成分应能抵挡所含介质的侵蚀。 材料性能在规定的设备服役期内不能有很大的变化。 (c) 材料性能不能因老化而受到很大影响 (d) 材料应适合于指定的工艺(制造)规程。 (e) 焊接时应避免对材料产生不良的影响。 (a) 制造厂应确定材料的数值,这些数值对于设计和对于满足。 (b) 制造厂应提供技术文件来说明材料是通过下列形式中的一种来满足 PED 材料要求的: 通过使用符合欧盟统一标准的材料; 通过使用按 PED11 篇欧洲认可的材料; 通过特别材料认可。 (c) 对于 PED 第三类和第四类设备,应由负责进行符合性评估的授权检验机构来进行特别材料认可。 制造厂应采取适当措施来确保: 材料符合材料标准; 材料制造厂提供文件来确认材料符合材料标准; PED 第 II, III 或 IV 类设备的主要承压件的材料文件应该是一个专门产品控制的证明书。 5. 受火的或工艺加热的承压设备 5(a) 采用一些保护方法来限制操作参数以避免产生局部或整体过热的风险。 5(b) 应通过设置采样点来评估物料的性 质以避免产生沉积和 /或腐蚀的危险。 5(c) 采取足够的措施来消除因物料沉积而造成的损害。 5(d) 采取措施安全地消除设备停车后残余地热量。 5(e) 采取安全步骤来避免可燃物质积累和空气或火焰倒吹而产生的危险。 6. 管道 设计和建造管道系统时必须确保: 6(a) 因管道不适当的自由移动或过分地受力(例如:在法兰上,连接处,膨胀节或软管处)而产生的过度应力应采取措施来控制,如支撑,约束,固定,组装对中,预拉等。 6(b) 对于输送气体介质的管道内部如果有可能产生冷凝的话, 应采取措施设置排放来去处低位的沉积物以避免水锤或腐蚀产生的损害。 6(c) 适当考虑由乱流和涡流产生的潜在危害;适用 节相关部分。 6(d) 适当考虑因管道振动产生的疲劳失效。 6(e) 当管道中的介质适第一组介质,应采用合适的方法来隔离移出管部分避免产生重大风险。 6(f) 将因疏忽造成泄放降低倒最低;在移出管的移出处的固定端应明显地标出管道中的介质。 6(g) 地下管线的位置和走向至少应在技术文件中标出以便于安全维护,检查和修理。 7. 第 1 到第 6 部分的补充要求 许用应力。 焊缝系数。 限压装置。 短时间内的超压不应该超过设计压力的 10%。 水压试验压力不应小于以下两个值中的较大值: 综合考虑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设备在运行时所承受的最大负荷的 倍或, 设计压力的 倍。 材料特性。 除非考虑其他规范所要求的数值,一种钢材按照 ( a)的要求要有足够的延展性,按标准规程进行的拉伸试验的数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断裂后的延伸虑不小于 14%; 在不超过 20 C ,不高于设备最低工作温度的温度下进行的 ISO V 型缺口试样的冲击试验的断裂能量不应小于 27 J。 第 8 章 附录 3 符合性评估模式 本附录描述了对打 CE 标记的承压设备的评估的范围,模式和规程的控制,确保承压设备符合 PED的要求。 在承压设备进入欧盟市场之前,制造厂的每一台压力设备都要按照 PED第 10 篇给出的条件符合一种符合性评估规程。 模式的选择应符合 PED 第 10 篇的要求。 对于第三类以下的承压设备,杭州钦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将选择 PED符合性评估模式 H,即完全质量保证模式,来进行制造。 设计工程师应确定每台承压设备的危害性类别。 类别应在设计图纸中表示出来。 确定危害性类别的程序参见第 8章附录 4。 技术部 经理应按照 PED符合性评估模式 D1的要求通知授权检验机构。 在通过符合性评估程序以后, 浙江鸿远 就能够签发符合性声明并且每台承压设备都能够打上 CE 标记。 第 8 章附录 4 危害性分析 本章节描述了危害性分析的控制来确保设备符合 PED和所选择的建造规范 /标准的要求。 危害性分析: 设计工程师应基于 PED要求分析每台承压设备的危害性并编写危害性分析报告。 承压设备的危害性分析必须是诸如排除设备运行过程中任何的可预见的风险和考虑 CE 设备在设计制造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样一些内容。 危害性分析应按如下内容进行: 确定压力产生的危害: 承压设备所有潜在的机械失效或伴随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危险都应该被考虑,诸如: a) 运行参数的影响(压力,温度,介质等) b) 静止应力的影响 c) 交变应力的影响 d) 腐蚀,侵蚀,磨损 e) 高温蠕变 f) 因温度,制造过程(成型等),时效化等造成的 机械性能的改变 g) 运行过程中承压设备潜在的误操作。 评估 评估危害性来确定危害是否能被消除(通过设计中足够的安全裕量,足够的材料,足够的试验和检查等)或减低。 危害性的减低 减低那些在设备运行过程中采用保护措施也不能被消除的危害。 操作手册中应表明如何减低这些危害性。 通知用户 通知用户残余的危害以便于用户能采取足够的措施。 这也包括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潜在的由用户造成的误操作。 文件 危害性分析的结果应作为技术文件的一部分以危 害性分析报告的形式出具。 PED 附录 I 的 ESR 仅仅适用于当“制造厂能适当地预见到”在设备运行条件下由存在于承压设备中的压力而产生的相应的危害性的这种情况。 第 9 章 – 材料控制 本章描述了对用于制造 PED设备的材料的控制,这种控制是为了使材料能符合 PED的要求。 预制件和预成型件的基本控制也包括在本章范围内。 物流部经理应对直接从供应商处采购的材料和零部件负责,同时也应对那些按照技术部提供的图纸和书面技术要求被分包的零部件负责。 材料必须符合 PED附录 I第四段规定的适用的基本安全要求( ESR) 才能被用于承压设备。 材料应具有适当的性能来应付所有可预见的操作和试验情况比;并且, 材料要有足够的延展性,它的最小延伸率为 14%;并且, 材料要有足够的韧性;缺口冲击值在 20℃ (68℉ )或最低设计温度下不小于 27 J (20 ftlbs )。 材料的化学成分应能够抵抗承压设备内的介质的侵蚀。 老化不能对材料性能产生重大影响。 材料性能必须适合于承压设备制造过程中工艺流程。 材料应被正确地选择以避免几种材料焊在一起时对材料性能产生不良影响。 材料必须适用于设备地整个寿命期内,除非已预算 到材料的更换。 选择承压设备的材料,制造厂有三种方法: 使用欧盟统一标准的材料标准的材料。 符合这种标准的材料被认为符合 ESR。 使用欧洲材料认可( EAM)的材料,以下会有解释。 使用特别材料认可( PMA)的材料。 这种方法适用于新材料。 符合欧盟统一标准的材料 当下列条件具备时,一个欧洲标准能被称为“统一标准”: a) 符合所列的重要要求; b) 带有附录 ZA; c) 被 CEN评估过; d) 已提交给欧洲委员会由于在 OJEC出版。 用于承压设备的材料的统一标准 由 CEN签发。 这些标准被认为符合 ESR的要求能备用于符合 PED要求的承压设备而无需授权检验机构的监检。 欧盟认可的承压设备: 如果承压设备的材料没有被欧盟统一标准覆盖,承压设备的制造厂应向授权检验机构提出 EAM的请求。 通常程序如下: (a) 制造厂编写一份包含有相关材料标准的所有技术信息的数据表。 (b) 授权检验机构执行适当的监检和试验来证明材料符合适用的 ESR。 如果材料在 PED实施以前已 被认为时安全的,授权检验机构应考虑接受已有的数据。 (c) 授权检验机构将材料数据表交给欧盟成员国和欧洲委 员会,他们有权在 3个月内否决 EAM。 (d) 如果在这 3个月内没有被否决,授权检验机构可以签发 EAM材料标准,此材料标准会在 OJEC出版。 (e) 此材料标准即被认为符合适用的 ESR并能在任何时间被使用。 此材料标准因此具有和欧盟统一标准相同的地位。 EAM是定义材料特性的技术文件,这些材料可被重复使用用来制造那些没有被欧盟统一标准所覆盖的承压设备。 EAM可在一个或多个材料或设备制造厂的要求下,由此次项目指定的授权检验机构签发。 获得承压设备材料欧盟认可 (EAM)的总的要求 对于由欧盟各成员国各自批 准的用于承压设备的材料标准的 EAM。 EAM是通过转化那些原先由欧盟成员国各自的国家标准所覆盖的用于制造承压设备的材料标准或由有资格的认证机构认可的各自国家技术材料数据表而建立起来的。 以下要求要适用: a. 此国家材料标准。鸿远制冷设备公司ped质量手册(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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