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王野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假论, 外地员工应酌情考虑往返路途时间给假。 7. 固定节假日等详见《员工管理大纲》。 第四章 公 差 第十三条 员工因处理公务或参加培训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日以内 (或出入公司 ), 视为因公外出,离开一日以上者视为因公出差。 考勤管理制度 第 0 章 , 共 6 章 第 4 页,共 5 页 第 0 次修改 生效期: 第十四条 员工因公外出,应于公出前填写【出厂申请单】,并呈直接领导核准后方可外 出。 第十五条 员工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填写 【公出单】 (应注明对方联系单位或联系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副经理 /以上干部及员工出差天数在 7 天以上,逐级向上审批,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 所有人员因公出差,应事先把《公出单》交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以便计算考勤、补贴等。 第十六条 保卫部门负责员工外出的监管与登记工作,各部门经理 (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以下人员外出需持有上级领导批准的单据,保安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工作,行政部将每周对保卫出厂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对当班保安处以 50 元 /次处罚,私自外出者当日以旷工论。 第五章 迟到、早退及旷工规定 第十七条 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 30 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下班前 30 分钟内打卡者为早退。 超出上述时间范围者,未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计算。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每月迟到次数在一次以内且迟到时间在 5 分钟以内(含 5 分钟),原则上免于处罚。 第十九条 超出上条规定的,按以下标准处罚,在工资中给予扣除: 1. 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含 10 分钟),处罚 5 元 /次; 2. 迟到或早退 10 分以上 20 分钟以内(含 20 分钟),处罚 10 元 /次。 3. 迟到或早退 2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含 30 分钟),处罚 20 元 /次。 第二十条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旷工: 1. 未按公司请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 2.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或未获批准擅自延长假期的; 3. 当班时擅离职守的; 4. 骗取、涂改、伪造出勤记录或请假证明的。 考勤管理制度 第 0 章 , 共 6 章 第 5 页,共 5 页 第 0 次修改 生效期: 第二十一条 旷工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二倍处罚,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到 3天(含 3 天)以上者,年累计旷工达 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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