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复习资料内容摘要:

金融法复习资料 金融法一、名词解释1、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内居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调控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实施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2、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3、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专门经营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的银行机构。 它是非营利性的专业银行。 4、非银行金融机构:也称“其他金融机构” ,是指未冠以“银行”的名称,经营信托投资、融资租赁、证券承销于经济、各类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5、金融监管:侧重指金融业的监管,即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及其活动的规制与约束。 6、存款准备金:法律指定的金融机构,有义务从自己吸收的存款中,按照中央银行根据法律授权所确定的比率,提取的一定的金融存入中央银行。 7、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买卖有价证券或者其他金融资产,以此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的行为。 8、接管:是指中国银监会在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等措施。 接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 9、存款合同:存款人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协议。 10、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即金融机构与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另一类是民间借款合同,即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11、货币制度:简称“币制” ,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以法律形式确立的货币发行与流通的结构和形式。 12、外汇管理:也称外汇管制 ,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指定或 授权某一政府机关,依法对该国境内或管辖区域内的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和汇率等方面实行的管理。 13、同业拆借: 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 14、放款:是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而无须提供抵押品的放款、信用放款能使借款人获得可追加的资本,促进生产和流通规模的扩大,因而信用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 是银行放款的形式之一。 15、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16、银行卡: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是专业信用卡公司)向单位和个人发行的,持卡人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转账结算,且具有消费信用功能的特制载体卡片。 17、民间借贷合同: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就借出人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入人,借用人依照约定归还同等金额的货币和利息的合同。 18、再贷款: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 8 条的规定,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根据贷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信用贷款和再贴现两种。 信用贷款是指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资金头寸情况,以其信用为保证发放的贷款。 19、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20、同行拆借: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活动,其实质是金融机构之间依法产生的借贷关系。 二、简答题1、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答:(1) 、国家对金融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形成的经济关系。 (2) 、中央银行及其监管机构旅行对整个金融业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能时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 、银行与财政的关系。 (4) 、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与企业公民之间的关系。 2、金融法的基本原则答:(1) 、促进金融业发展原则(2) 、适度竞争原则(3)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4) 、管理与经营分离原则(5) 、分业管理原则(6) 、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3、中央银行产生的原因和职能答、原因:1) 、货币发行之需要2) 、政府融资之需要3) 、票据清算和最后贷款人之需要4) 、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之需要职能:1) 、发行的银行2) 、政府的银行3) 、银行的银行4) 、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的银行4、中央银行概念及其特征。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内居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调控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实施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特征:( 1)中 央 银 行 的 经 营 不 以 盈 利 为 目 的。 ( 2) 中 央 银 行 的 业 务 经 营 对 象 主 要 是 政 府 和 金 融 机 构 , 而 不 直 接 对 工 商 企 业 和 个 人提 供 服 务。 (3)中 央 银 行 具 有 特 殊 的 金 融 管 理 方 式。 5、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类型。 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实现其政策目标的政策手段。 1、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2、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1)证券市场信用管理。 (2)消费信用管理。 (3)不动产信用控制。 3、其他货币政策工具:(1)直接信用控制(2)其他间接的货币政策工具6、商业银行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特征:(1)为非官方银行(2)商业银行业务特殊(3)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经营范围广泛(4)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广泛(5)商业银行接受严格监管7、商业银行基本原则(1)基本经营原则:1、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的经营原则 2、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信贷业务 3、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 5、银行独立经营原则 6、依法接受国家监管原则(2)业务经营原则(三性原则):1、安全性原则 2、流动性原则 3、盈利性原则8、政策性银行概念、法律地位。 政策性银行是专门经营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的银行机构。 它是非营利性的专业银行。 法律地位: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是独立法人,属国有独资企业。 实行独立预算、自主和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 9、政策性银行特征及其职能特征:(1)由政府创立(2)不以盈利为目的(3)特定的融资途径(4)特定的服务领域(5)不普遍设立分支机构(6)单独立法职能:1、一般职能:金融中介职能 2、特殊职能:倡导性、选择性、弥补性和服务性职能10、存款合同表现形式及其特征金融业务实践中,存款合同表现为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及存款合同等。 特征:、消费寄托性 3、附合性 4、实践性11、存款纠纷案件的范围、类型。 所谓存款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以存款合同为凭证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金融机构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案件。 存单纠纷案件包括一般存单纠纷、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和存单质押纠纷三种类型。 12、借款合同类型、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类型:1、依贷款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合同、中期贷款合同和长期贷款合同。 2、依贷款方式不同可分为抵押贷款合同、信用贷款合同。 3、依借款主体不同可分为法人之间贷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 4、依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可分为财产担保借款合同、信用担保借款合同。 5、按所借款项用途,借款合同可分为工商借款合同、农业借款合同、基本建设借款合同。 法律特征:(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 (2)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即所有权的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 (4)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 (5)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13、银行与客户基本关系及其特点。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基本关系为契约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是市场化的资金融通服务;(2)银行与客户之间契约关系的内容,通常并非都在双方订立的书面合同写明;(3)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条款,基本上属于标准合同条款;(4)银行做为债务人时,无需主动向债权人履行偿还的义务。 14、人民币法律地位,如何保护。 法律地位:(1)人民币是我国的唯一合法货币(2)人民币的主币和辅币均有无限法偿的能力(3)人民币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如何保护:(1)依法维护人民币的流通秩序(2)禁止损害人民币(3)禁止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4)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15、人民币发行原则。 (1)集中统一发行原则(2)经济发行原则(3)计划发行原则16、银行卡业务当事人法律关系类型。 (1)储蓄或借贷法律关系(2)代理关系(3)信用卡中持卡人和发卡银行的抵押担保关系论述:一.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的弊端和建议金融体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或认可的金融形态所形成的体系或系统。 它包括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调控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地位、职责分工,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当前,我国金融体制存在的弊端是:(1) 股份制银行发展趋向劣化和行为类同化,建立初期的政府背景,使其极难跳出国有银行的管理范式。 (2) 金融机构官本位观念日趋严重,过分偏重年龄和学历,干部管理趋同于政府机关,不利于人才培养和核心竞争力提升。 (3)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深化了其市场主体地位,但公司治理机制面临挑战,尚未建立真正意义的银行银行家机制。 (4)金融价格扭曲。 虽然汇率市场化改革和利率机制的灵活性增大,但仍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银行的股改,导致金融业绩失真。 完善我国金融体制应该:(1)国家积极引导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实现跳跃式前进创造基础条件。 (2)以技术主导型金融工具的创新为突破口,将满足需求、优化配置的原创性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结合。 (3)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多项金融创新发展。 (4)努力培养造就金融专业人才,发挥金融创新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5)密切监控国际资本流动态势,适当改变人民币升值预期,防范游资源源不断地流入我国资本市场。 (6)辨证认识金融创新的作用,规范金融衍生产品发展。 二. 金融监管(一) 金融监管的概述1. 金融监管的概念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管理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监管仅指国家专门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监管。 广义的金融监管还包括国家其他机构如审计、财政、税务等对金融业的监管。 金融机构内部自律监管、金融行业自律机构的监管以及社会鉴证机构的监管。 2. 金融监管的目的(1)保护投资者的存款人的利益(2)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3)促进金融业公平竞争3. 金融监管的原则(1)依法监管原则(2)公开、公正原则(3)效率原则 4. 金融监管的方式与立法(1)金融监管的方式: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 (2)金融监管的方法:预防性监管、保护性监管。 (二)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1. 金融监管体制是一国金融监管机关的设置、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及其协作配合与组织制度。 2. 金融监管体制模式:(1)一元多头金融监管设置模式(2)二元多头金融监管设置模式(3)高度集中的单一金融监管设置模式(4)跨国金融监管设置模式(三)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1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能的演变2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监管(1)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2)黄金市场(3)实施外汇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4)管理支付结算、清算4中国人民银行的检查监督权:直接检查监督权、建议检查权、全面检查监督权5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有关报表资料6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一、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和问题(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1、形成了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改变了单一银行体制,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银行为主题、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 2、金融业务不断拓展与创新。 金融业务市场运作机制逐步构建,金融业务由原先仅有的存、贷、结算扩展到现在复杂的业务结构体系,各种金融衍生品种,如期货、期权、互换等也相继出现。 3、利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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