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东方紫荆花园1b、3b住宅楼工程二标安全施工组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和立杆的绑扎点不得少于 3 道。 大横杆间应等距设置两根搁栅;底笆应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底笆与大横杆的绑扎点不得小于 4 个,每点均须用 18 号铅丝双股扎牢(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封顶;里杆应低于檐口 50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 1m)。 脚手架与主体结构之间必须有连接牢固的拉撑点,采用两根并联的 10 号~ 12号铅丝或其他强度相等的材料。 拉撑点的水平间距不得大于 6m,垂直距离不得大于 ,拉结处的小横杆与建筑 间应加撑头与墙面抵紧。 ,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 40cm 高的挡脚板,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 2道,高度分别为。 脚手架内立杆与墙面间每隔4步应设一道隔离笆。 操作人员上下架子必须有安全可靠的爬梯与坡道,爬梯与坡道应设于脚手架外侧。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 ,应按规范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三、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拖牢,支撑挺直,通畅平坦,安全设施齐全、牢固。 ,主要受力 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30685)要求的条件,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制度,基础未经验收不得搭设脚手架,分阶段搭设的脚手架,实行分阶段验收,验收记录应存档。 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要按违章指挥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架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有排水措施,脚手架一经搭设,其地基即不准随意开挖。 :砌筑脚手架不超过 270kg,只允许在两步脚手架上同时堆物;粉刷脚手架不超过 200kg,只允许在三步脚手架上同时施工。 脚手架上不准超载,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不准在脚手架上搁置运料滑糟及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的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扣件、竹篾和拉墙铅丝等 严禁随意拆除,违者从严论处。 四、脚手架的拆除 ,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加 固,拆除时应设围栏,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拆除的材料不准从高处抛掷。 ,每幢脚手架均应有专人负责监视保养,并做好例保记录,要健全脚手架的巡视值班制度,梅雨季节、台风暴雨期间要加强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加固。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方案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 人劳动防护用具,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2.脚手架、工作平台和斜道应绑扎牢固。 若有探头板应及时绑扎搭好,脚手架上的钉子等障碍物应清除干净。 高处作业或较深的地下作业,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走道。 3.浇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等现象。 4.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 高以上。 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5.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6.材 料及混凝土的运输机具应坚实牢固,轴承应经常加油。 7.混凝土搅拌站后 台的装置及龙门吊等,应安设牢固,搅拌前应经试运转证明机械各部位工作正常,方可正式搅拌。 8.临时跳板和走道应搭设牢固。 运输道的宽度,单行道应比手推车及机动翻斗车的宽度大 400mm 以上,双行道应比两辆车的宽度宽700mm以上。 9.用手推车运料应依次行走,不得拥挤、抢先。 向搅拌机或料斗内倒料时,不得用力过猛和将车辆脱把。 10. 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在下坡道、天桥上或跨越坑槽的走道上必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须缓慢,防止碰撞伤人和翻车。 空车返回时,不得将车拖在身后奔跑,以防滑倒和翻车。 用翻斗车运输时,应由专业驾驶人员驾驶。 11. 自卸 车卸混凝土或砂、石时,应在现场有关人员指定的地点卸料,开倒车时应有专人指挥。 起落自卸车斗时,应有专人指挥。 12.在上料平台上的卸料人员不得将头、手、脚伸入井架内;严禁在拔杆下站人。 运行中途若发生故障,必须停车修理。 13.浇筑离地 2m 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14.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15.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16.地下工 程深度超过 3m 时,应设混凝土溜槽。 滑放混凝土时,应上下配合。 17. 浇筑无板框架的梁、柱混凝土时,应搭设脚手架,并应附设防护栏杆,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18.浇捣圈梁、挑檐、阳台、雨篷混凝土时,外脚手架上应加设护身栏杆。 19.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0.用草帘或草袋覆盖混凝土时,构件表面的孔洞部位应有封堵措施并设明显标志, 以防操作人员跌落或受伤。 草帘和草袋等用完后应随时清理,堆放到指定地点,并应在堆置地点设置消防设施。 21.在大风雪或暴风、雷雨的情况下(六级风以上),不得在露天进行高空作业;气温较低(- 15℃左右),又在 高空或迎风方向连续作业时,应加强保暖,必要时休息取暖。 22.应经常检查脚手架的接头处是否牢固,检查安全防护设置是否齐全,是否因冰、雪、风、雨的影响而松动下沉。 走道及跳板通道,应经常清扫或进行防滑处理。 23. 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 痫 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挖土工程安全 施 工方案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 2~ 3m,堆土要在 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 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 2m 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 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 置 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钢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 防护用具。 2.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 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主或特殊工种操作主后,方可独立操作。 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 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4.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5. 现场绑扎悬空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空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6.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 1m 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7.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齐,不准一点吊。 8. 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电源 线须进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 燃物品。 9. 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10.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1. 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2. 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砌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 护用具。 2.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在取行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主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测方可使用。 5. 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 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 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 1m 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7. 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 米以 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4 米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 设 护 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河 南 省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8. 脚手架上堆料量不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超过 3 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架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 2 人。 〕 9. 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 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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