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二手房产买卖合同样本_中介版内容摘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特别提示:标明“ ○ ”的选项,选填时应将“ ○ ”涂黑或“ √ ” 乙方 ○ 在 年 月 日 前 / ○ 支付给丙方,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物业交割的保证金,该保证金 由 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物业交割单之日支付甲方。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 四 条 关于税费 房屋交易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应缴纳的费用有 1)维修基金、 2)营业税及附加、 3)契税、 4)个人所得税、 5)交易手续费、 6)土地出让金、 7)转移登记费、 8)书证费、 9)委托公证费、 10)提档费、 11)印花税、 12)其他: ,上述费用甲 方 承担 乙方 承担。 如甲是以赠与或继承方式取得本合同房屋,则在过户交易时产生的 20%个人所得税由 ○ 甲方承担 / ○ 乙方 承担。 届时,如遇国家、地方政策调整,甲乙双方认可按照新政策执行。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相关权证过户手续的,甲乙双方应依据第 用人民币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给丙方,此费用最终金额根据相关机构出具的实际票价为准,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第 五 条 房屋过户及物业交付 ○ 丙方协助甲乙双方 /○ 甲乙双方自行 办理该房屋的权证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 ○ 在 年 月 日 前/○ 前往房管部 门办理过户手续。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 ○ 于 年 月 日前 / ○ 甲方收到本合同第 / ○ 甲乙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 起: 日 内腾出该房屋,并由 ○ 丙方协助甲乙双方 / ○ 甲乙双方自行 办理该房屋的物业交割手续,签订附件二《物业交割单》,视为交割完成。 甲方自行 承担 该房屋物业交割日前所发生的、应由甲方曾单的物业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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