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八、特殊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动火作业报批手续。 九、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客户服务 中心或拨火警电话 119,并关闭电源和煤气总阀,迅速离开住所,服从统一指挥,救火或疏散。 十、凡违反本规定和不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管理的,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消防规定予以处罚。 分别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并处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五)住宅区治安管理规定 维护住宅区治安,必须“群防群治”,人人尽责。 为此,制定本公众治安管理规定如下: 一、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小区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旨在维护住宅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 章制度。 如物品出入大厦和暂住人员的管理规定等。 二、密切配合住宅区客户服务中心,主动参与住宅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在治安人员因故查询时,给予积极配合。 三、勇于制止、举报破坏住宅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处理。 四、必须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或居委会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前者应在三天内,后者应在十天内持有效证件申报。 五、居民有责任保护住宅区的保安设施,大人并教育儿童要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不得损坏住宅区的各类保安设施。 六、居民有责任维 护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及车辆的安全。 出入必须锁好大厦和本户的门窗、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住宅,积极采取有力的自我防范措施,并积极参加人身、财产和车辆保险,以减少损失。 七、不得在住宅区内非法或变相地进行吸毒、贩毒、嫖娼、卖淫、销售各类赌具或聚众赌博,酗酒、打闹等。 八、不得在住宅区内使用汽枪进行射击。 九、居民有权监督住宅区客户服务中心治安保卫管理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向物业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十、住宅区居民,凡不遵守本规定的,将按章处罚 ,造成恶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9 ( 六)房屋设施装修、维修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房屋设施装修、维修管理,根据业主公约及政府有关物业管理处规定,凡本物业的业主都有如下责任: 住宅区房屋本体的自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人为业主。 房屋本体共(公)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为房屋本体内的全体业主。 房屋毗连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人为毗连业主。 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维修责任人为业委会。 若属住户自行装修、增设或对原设计改造的部分,如:土、木结构,上水管、下水管(污水管、雨水管 )、电气、电话及电视线路、插座、开关、对讲电话、燃气管道(经批准改动)等一切设施,其保修、维修责任人为业主。 若客户服务中心因维修保养或其它物业管理需要,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对住户房内公用及毗连部位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或施工时,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方便,移开妨碍检修的装饰物,切勿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具体巡视检查或施工方式由客户服务中心提前通知。 管理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责任业主(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0 ( 七) 进入网球场须知 一、不得穿皮鞋、钉鞋进场,入场前先把鞋底泥沙擦干净。 二、不得用尖物、硬物碰击或磨擦场面,不得在场面放置下尖上重的椅凳或其它物件。 三、除矿泉水、蒸馏水外,不得带有含糖的饮料或香口胶、糖果等进入场内,以免场内留下黑色斑块。 四、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不得在场内吸烟、吐痰、放置垃圾、杂物。 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场内追逐戏闹、攀爬围网,凡损坏场内设施,一律照价赔偿。 (八)住宅区 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为使住户享有优雅、文明、清洁、安全的居住环境,特制定住户精神文明建设公约,敬请遵守: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和本住宅小区的各项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居民。 二、搞好家庭团结,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现文明风貌。 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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