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辐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辐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 职业性辐射性疾病人应当通知辐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辐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7 日内,如实告知辐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中。 辐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 ,应当及时调离辐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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