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员工出差返回后,必须在 10 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冲帐手续, 超过 10 日报销的每日扣除 30 元;若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不予报销。 出差当日返回不住宿的,报销往返车票外另补助伙食费20 元。 附加说明 本标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原公司差费标准停止执行。 附表一: 第三章:公司各项费用收取的管理规定 一、 2020 年工程管理费收取的规定: 正常招标县内工程按 %收取工程管理费 (其中包括工程税金,质检安全费、计委定额费、不包括招投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开发商开发住宅楼,按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内容执行。 县外工程收取 3%管理费, 特殊情况执行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内容 (其中不含工程税金,质检安全费、不包括招投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工程税金由公司代收或由税务局开局完税证明) 其他工程按工程实际发生公司另行协商收取工程管理费 (如:退牧还草、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工程等) 未签定施工合同的挂靠工程,一律按 4%收取管理费(其中不包括工程税金);特殊情况执行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内容 县外挂靠工程按 3%收取 (其中包括质检安全费、不含工程税金,工程税金由公司代收或由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特殊情况执行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内容 根据公司领导 研究决定的工程管理费除外(需经领导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所有工程款发票必须由公司财务负责办理 ,工程款必须过公司的账 ,提留管理费后 ,余款拨付各项目栋号账户 ,公司不得挪用,财务负责各工程发票的收取,账面不得出现无原始发票的记录。 未经财务科办理的工程款发票,公司不予承认,因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经理自负。 所有工程必须签订项目经理补充协议方可支付工程款,对私自支付工程款及制定管理费标准的,一经发现,由责任人补充差额,并按每笔 500 元予以处罚。 二、各分公司的有关收费的规定: 石料分公司 :石子价 格 : 厘米以下石子每立方按 60 元; 厘米以下的每立方 55 元。 24厘米的每立方 40 元。 沙子 25元; 6 厘米以上每立方的 15 元(此价格随市场变动而变动,但价格未变动前不得随意更改价格)。 热力公司 :供暖费价格 ,执行物价部门的核定价格 ,按公司收费规定 执行,一律不得优惠,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的按文件执行。 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后,执行公司制定的房款价格,不得优惠。 资料费按公司规定的执行,价格制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劳务费价格按公司规定的执行,价格制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各分公司的收费项目在 签订合同时需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方可确定,每项收费必须如实上报,对漏报的项目一经查出按每笔 500 元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以上分公司的材料价格根据公司的当年实际情况及物价部门的文件可随时调整,任何人不得私自提价或降价,否则 ,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四章: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使用限额 (1)、工资、津贴、个人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给个人的科学技术、 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 福利费用 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买物质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 (2020)以下的零星支出;库存限额为 2020元。 库存现金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6)、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 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7)、应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我公司项目经理的工程有些项目需现金开支按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对各项收支要认真审核、及时入账, 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严禁挪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保证现金安全。 不准坐支现 金, 出纳应将科室和个人出差交回的现金、备用金以及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款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准用来直接支付支出。 各分公司收取的现金收费员必须两日内入账,不得跨日入账,节假日可顺延。 (二 )银行存款管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